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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综[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4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湄洲湾港口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持续提升阶段。至2015年,服务海峡两岸的区域性交通枢纽基本形成,湄洲湾北岸临港产业初具规模。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持续提升态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00亿元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万元以上,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接近东部地区平均水平;财政总收入力争突破150亿元;临港工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6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协调和谐,基本实现较宜居城市目标。
  
  --蓬勃崛起阶段。至2020年,湄洲湾港口成为海峡西岸港口群的主枢纽港,环湄洲湾北岸形成3-5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制造业产业群和能源产业群,兴化湾南岸临港工业初步形成。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蓬勃崛起气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位居海峡西岸经济区前列。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社会更加和谐,综合实力更加强劲,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全面实现滨海宜居城市目标。
  
  第三章 产业布局
  
  湄洲湾港口城市将是一座临海工业发达、滨海城市崛起、沿海景观壮丽的开放型城市,将是一座有文化品位、有经济实力、有优美环境的宜居型城市,将是一座经济和社会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湄洲湾港口城市的产业布局必须以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为前提,突出重点区域,优化空间布局,共享优势资源,促进产业集聚,努力构建各功能分区科学分工、特色明显、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和谐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一、产业空间布局
  
  莆田东南部的沿海丘陵台地濒临湄洲湾,位于我市常年东北风向的下方向,是构筑临港重化工业的理想之地;中部平原盆地,依山面海,莆田境内主要河流木兰溪横贯其间,风和日丽,人居环境优越,是莆田现有人口的聚集地和经济、政治中心,也是今后较为理想的居住地和第三产业发展用地;西北部山区山高林深,雨水充沛,风光旖旎,适宜于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及旅游业的发展。按照资源禀赋理论,未来莆田将形成东南部沿海地区强劲的临港重化工业,中部木兰溪两岸繁荣的第三产业和轻加工业,北部山区优美的生态观光农业的三次产业空间布局。
  
  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等因素基础上,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4类若干个空间单元,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以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体现的国土空间非均衡开发理念,莆田东南部濒临湄洲湾的丘陵台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产业集聚条件较好,将是未来重点开发区域;中部平原盆地,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将是未来优化开发区域;北部山区,是木兰溪等主要河流的源头和金钟水库、东圳水库及即将建设的萩芦溪流域乌溪水库的集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将是未来限制开发区域;境内一级水源保护区、木兰溪等主要河流的蓄洪区及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核心区等,将是未来禁止开发区域。
  
  二、区域发展重点
  
  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莆田市三次产业空间布局,在全方位、深层次扩大开放、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交流合作基础上,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与资源条件,按照比较利益原则,确定湄洲湾港口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明确重点区域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着力运作,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发展,奋力打造湄洲湾港口城市近期“一核双翼双基地”、远期“双核双翼双基地”的发展格局,努力提升莆田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核心区域-湄洲湾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
  
  湄洲湾北岸区位优势突出,妈祖文化凸显,交通条件优越,发展空间广阔,是推动莆田经济腾飞的主要平台和弘扬妈祖文化的重要基地,将作为闽台特色产业深度对接集中区,全力打造成为带动海峡西岸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湄洲湾北岸临港工业园。规划范围包括东吴石化工业园、石门澳临港产业园、秀屿LNG产业园、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莆头临港工业集聚区、笏石工业园(含佳通产业园)及太湖工业园等,面积约100平方公里。该区域作为莆田临港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为主承接台湾及国内外其它先进地区的石化、冶金、修造船及木材加工等产业转移,形成在海峡西岸有重要影响的制造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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