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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以核心区自然村或养殖场进行群体意义上的抽样,每个点每种易感动物抽样数量不少于50头只,不足50头只的全部采集。 以缓冲区自然村或养殖场易感动物个体进行抽样,每个点每种易感动物抽样数量不少于30头只,不足30头只的全部采集。 采集牛、羊等反刍动物样品时,要求同步采集血清和o/p液,并同步编号;采集猪样品时,除屠宰场同步采集血清和组织样品(扁桃体或颌下淋巴结或心肌组织)外,其它猪只采集血清,并同步编号。 四、样品检测 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应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规范》中的“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对有关样品进行血清学和病原学检测,并做好记录。 五、结果报告 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在完成检测工作后,应及时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监测报告,报农业部兽医局,同时抄送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监测结果和有关情况,及时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报农业部兽医局。 广州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广州无疫区及周边马匹活动区域。监测非洲马瘟、尼帕病、亨德拉病、西尼罗河热、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马脑脊髓炎、马梨浆虫病、马病毒性动脉炎、马媾疫、伊氏锥虫病(苏拉病)、水疱性口炎、马流行性感冒、日本脑炎等14种疫病。 二、监测时间 2011年4-5月、10-11月,开展两次集中采样检测。 三、监测数量 无疫区内所有马匹,无疫区周边马场30公里地区按马属动物总数的10%随机采样。 四、检测方法及任务分工 具体检测方法及任务分工见附件。 五、样品采集 血清样品:颈静脉采血,将分离到的血清(不少于2毫升)置于-20℃下保存或直接分别送至农业部指定实验室(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检测。 六、检测任务分工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合开展本项工作。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参与疫病调查与监测,并同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同承担样品检测任务。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负责数据汇总分析,分别在6月底和12月底之前将半年和全年检测结果报农业部兽医局,同时抄送无疫区所在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本计划要求参与疫病监测、样品采集与分析工作。 联系人: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任炜杰 王君玮 电话:0532-87839299,87839188 传真:0532-87839922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相文华 电话:13936395948;传真:0451-8273313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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