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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监测时间 月度常规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设立的定点监测点,每个月至少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50份进行检测。 月度常规监测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次集中监测时采集血清学样品不少于2000份,病原学样品不少于1100份,水禽养殖量大的省份水禽采样数量不低于样品总数的30%。每次至少采集15个种禽场(血清样品≥4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30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样品≥3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20个重点活禽市场(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10个猪场(血清样品≥10头份/场)。 野鸟以及人工饲养的貂、貉、虎等野生动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样监测。 四、检测方法 (一)血清学检测方法与判定标准 (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hi)。 (2)判定:弱毒疫苗,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鸡群免疫抗体转阳≥50%为合格;灭活疫苗,家禽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24为免疫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对阳性禽及同群禽进行隔离,将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 2.经确诊阳性的禽进行扑杀,必要时对同群禽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检测阳性的活禽市场休市,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同群禽采取扑杀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追溯来源,追查免疫情况。 口蹄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猪、牛、羊。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发生过疫情地区以及边境地区的家畜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月度常规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设立的定点监测点,每个月至少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50份进行检测。 月度常规监测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次集中监测时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总量不少于2000份。每次至少采集5个种畜场(血清样品≥30头份/场),5个奶牛场(血清样品≥30头份/场);5个生猪屠宰场(血清样品≥40头份/场,淋巴结≥30头份/场),5个牛羊交易市场,低于5个的全采(同时采集血清样品和o-p液各30份/场);30个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血清样品≥30头份/场),15个村散养户(家畜血清样品≥10头份/村,适当兼顾猪牛羊的比例)。 四、监测内容 猪检测o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羊检测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牛检测o型、亚洲ⅰ型、a型口蹄疫病原和抗体。 五、检测方法 (一)血清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方法: o型口蹄疫: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省级应选用本方法),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进行检测; 亚洲ⅰ型和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2.判定: 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液相阻断elisa:抗体效价≥26 为免疫合格; 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和颌下淋巴结用rt-pcr方法检测。 牛羊口蹄疫感染情况采用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采集o-p液用rt-pcr方法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阴性,应间隔15天再采样检测一次,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畜。猪颌下淋巴结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猪。 六、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一)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样品要及时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病原分离鉴定。 2.扑杀阳性畜,必要时对同群畜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未使用a型口蹄疫疫苗免疫的牛,检出抗体阳性的,需进一步做病原学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