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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颁布时间】 1993-01-15
【实施时间】 1993-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2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

[接上页]
二、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办期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在筹办期内为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应计入相应财产的价值,不在本科目核算。各项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营业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指对租入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所发生的支出。租入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对租入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所发生的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应按支出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实际发生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贷方核算分期摊销的数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摊销的数额。
  四、本科目应按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租入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类别设置明细科目,并分别开办费的费用项目(由企业自行规定)和租入固定资产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租入固定资产大修理工程与改良工程结合进行的,可合并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五、企业对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辅助登记簿进行登记。
  第191号科目其他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外的各种其他资产,如特准储备物资、冻结存款等。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实际发生的其他资产价值,贷方核算转销的其他资产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其他资产价值。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资产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201号科目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和其他机构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一般在1年以内),包括人民币借款和外币借款。
  二、企业各种短期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进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归还或转销的短期借款,贷方核算借入或转入的短期借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
  四、本科目应按债权人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在明细科目下,再按借款种类和不同的货币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205号科目短期债券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资金,发行的偿还期在1年以下的各种短期债券。
  二、企业发行债券支付的代理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等支出,应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发行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债券的利息支出,在购建期内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折价发行债券时发生的债券折价,已转销的债券溢价和偿还债券时支付的债券本金;贷方核算溢价发行债券时发生的债券溢价,已转销的债券折价和发行债券时收到的债券本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到期偿付的短期债券。
  四、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帐,并按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和发行期等进行明细核算。
  五、企业在准备发行债券时,应将待发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部门等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第211号科目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的各种商业票据,如汇票、期票等。
  二、各种应付票据在本科目应以票面金额进行核算。企业承兑票据而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开出带息票据所支付的利息支出,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应付票据到期时支付的票面金额,贷方核算企业开出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票面金额。
  四、本科目应按票据的不同货币分别核算,并设“应付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票据的内容、货币单位、金额、承付日期等各项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登记簿内予以注销。
  第212号科目应付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物资、接受劳务供应以及与分包单位有关工程价款、管理费等结算中应付给供应单位、发包单位的款项。按照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的款项,在“预付款”科目核算。预付款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本科目的借方,不另设“预付款”科目。
  二、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相互之间发生有关材料采购和劳务供应的应付款项,应在“内部往来”科目内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支付和转销的预付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的款项,贷方核算应付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的款项。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付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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