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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人人有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条件、灾区群众享有的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高于灾前水平。恢复重建学校975所,面积56万平方米。重建医疗卫生机构2210个。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物、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恢复,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 --设施有提高。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保障和支撑能力增强。铁路、公路全部恢复畅通,100%乡镇和80%建制村实现通油路或水泥路。全面完成水库、堤防、供水、灌溉等设施灾后重建和除险加固工程,保障城乡生产生活用水。 --生态有改善。生态功能逐步修复,环境质量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经济有发展。我市受灾县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保持全省平均水平。特色和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逐步恢复,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5亿元。 第五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全市三区九县(含高新区)12个县区。其中,重灾区1个(陈仓区),一般灾区11个(金台区、渭滨区、凤翔县、凤县、太白县、千阳县、岐山县、扶风县、陇县、麟游县、眉县)。 第六节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三年(2008年-2010年)。 第七节 重建布局 根据灾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结果,结合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将规划区分为适宜重建区、适度重建区、不宜重建区三种类型,据此调整优化城乡布局、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 (一)适宜重建区 定义。主要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灾害风险性相对较小,适宜在原地恢复重建县城、乡镇,可以全面发展各类产业的区域。 分布。主要分布在关中平原,以及其他县城所在地等零散分布的少数地块。 主体功能。大规模集聚人口和经济,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建设成为灾区振兴经济、发展产业和创造就业的核心区。 产业定位。全面发展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培育产业集群,打造优势产业基地。建设苦干产业园区,承接和吸引其他地区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 城乡布局。城镇建设就地恢复重建,条件较好的,可以适度扩大规模,提高开发强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村庄建设以恢复重建为主,集中建设一批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撤并零散的自然村,引导农民集中居住。 我市适合此类重建类型的县区有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岐山县、凤翔县、扶风县、眉县。 (二)适度重建区 定义。主要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灾害风险性相对比较大,大规划集聚经济和人口的条件比较差,关系到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在控制规划基础上可以原地重建县城、乡镇,适度发展特定产业的区域。 分布。主要分布在秦巴山区的浅山地区,以及其他需要控制重建的地区。 主体功能。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建设成为人口规模适度、生态环境良好、特色产业鲜明的区域。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旅游、水电、生态农业为主的特色产业,适度开发优势矿产资源。迁出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逐步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城乡布局。城镇以就地为主不宜发展工业的,不宜发展工业的,要疏解功能;空间发展有限的,要缩减规模。村庄建设以就近重建为主,有条件的可以适当集中。 我市适合于这种重建类型的县区有太白县、千阳县、凤县、陇县、麟游县。 (三)不宜重建区 定义。主要是指环境承载能力很差,位于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风险大,生态极为脆弱、生产和建设用地严重匮乏,饮用水十分困难,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代价极大的区域。 我市没有适合此类重建类型的县区。 第三章 城乡住房 按照科学选址、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优先恢复重建灾区群众生活住房和配套设施,确保过渡安置、受损房屋加固修复和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第一节 农村住房 坚持“政府补助、农户自建、社会帮扶”的方针,结合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精心组织,力争在2008年入冬前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确保灾区群众生活安定,灾区社会稳定。 --建设任务。全市农村重建30139户、面积156.242万平方米;修缮损坏房屋35398户,面积213.242万平方米。 --建设标准。农村重建住房原则上每户不超过三间。根据每户人口不同,可适当选择不同的面积标准,三口之家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四口之家每户不超过80平方米,五口之家不超过10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