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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标[2002]259号
【颁布时间】 2002-10-23
【实施时间】 2003-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48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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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个 │总面│个数│单个│总面│个数│单个│总面││
  
  ││个数│面积│积││面积│积││面积│积││
  
  ├─────┼───┼───┼───┼───┼───┼────┼─────┼───┼───┼─────┤
  
  │││││││││││一、二类按│
  
  │││││││││││照立案庭、│
  
  │││││││││││刑事审判│
  
  │││││││││││庭、行政审│
  
  │││30│210 ││30│210 ││30│180 │判庭、执行│
  
  │││~ │~ ││~ │~ ││~ │ ~│庭、审判监│
  
  │听证室│7 │50│350 │7 │50│ 350│6 │50│300 │督庭每个部│
  
  │││││││││││门1间,民 │
  
  │││││││││││事审判庭2 │
  
  │││││││││││间配置。三│
  
  │││││││││││类综合使│
  
  │││││││││││用。│
  
  ├─────┼───┼───┼───┼───┼───┼────┼─────┼───┼───┼─────┤
  
  ││││││││││││
  
  ├─────┼───┼───┼───┼───┼───┼────┼─────┼───┼───┼─────┤
  
  │使用面积│││4670│││3710│││2650││
  
  │合计│││~ │││~ │││~ │ -│
  
  ││││6250│││5130│││3830││
  
  ├─────┼───┼───┼───┼───┼───┼────┼─────┼───┼───┼─────┤
  
  │建筑面积│││7780│││6180│││4420│使用系数按│
  
  │合计│││ ~│││~ │││~ │照0.6计 │
  
  ││││10420 │││8550│││6380│算。│
  
  └─────┴───┴───┴───┴───┴───┴────┴─────┴───┴───┴─────┘
  
  注:表中所列各项功能用房的个数、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面积指标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表1-3:执行用房面积指标分配表
  
   单位:平方米(使用面积)
  
  ┌───────┬────────────┬────────────┬────────────┬────────┐
  
  ││ 一类 │二类│ 三类 ││
  
  │├───┬───┬────┼───┬───┬────┼───┬───┬────┤│
  
  │││││││││││备注│
  
  │用房名称││单个│总面││单个│总面││单个│总面││
  
  ││个数│││个数│││个数││││
  
  │││面积│积││面积│积││面积│积││
  
  ├───────┼───┼───┼────┼───┼───┼────┼───┼───┼────┼────────┤
  
  │执行工作│4 │50│200 │3 │50│150 │2 │50│100 │- │
  
  │室│││││││││││
  
  ├───────┼───┼───┼────┼───┼───┼────┼───┼───┼────┼────────┤
  
  │执行物保│2 │30│60│2 │30│60│2 │30│60│- │
  
  │管室│││││││││││
  
  ├───────┼───┼───┼────┼───┼───┼────┼───┼───┼────┼────────┤
  
  ││││││││││││
  
  ├───────┼───┼───┼────┼───┼───┼────┼───┼───┼────┼────────┤
  
  │使用面积││││││││││ -│
  
  │合计│││260 │││210 │││160 ││
  
  ├───────┼───┼───┼────┼───┼───┼────┼───┼───┼────┼────────┤
  
  │建筑面积││││││││││使用系数按│
  
  │合计│││400 │││320 │││250 │照0.65计算。│
  
  └───────┴───┴───┴────┴───┴───┴────┴───┴───┴────┴────────┘
  
  注:表中所列各项功能用房的个数、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面积指标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表1-4:审判配套用房面积指标分配表
  
  单位:平方米(使用面积)
  
  ┌──────┬───────────┬───────────┬─────────────┬─────┐
  
  │用房名称│一类│ 二 类│三类││
  
  │├───┬───┬───┼───┬───┬───┼─────┬───┬───┤ 备注 │
  
  ││个数│单个│总面│个数│单个│总面│个数│单个│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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