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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信息统计员 1.负责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及分析的汇总和分送; 2.负责煤矿伤亡事故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 3.做好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和专项报告工作; 4.负责统计分析文字资料的整理归档管理等; 5.完成上级及局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内勤人员 1.负责本部门各种文字资料收集、整理和分类装订、归档。 2.负责做好本部门文件传阅、归还和存档工作。 3.负责设备、设施登记和日常管理。 4.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计划编制、领取和发放管理。 5.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出勤表的报送。 6.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的领取和发放。 7.负责部门日常的保安和保密工作。 8.完成上级及局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值班员 1.按照本部门职责和《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信息调度中心和政务值班暂行办法》、《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和政务信息工作暂行规定》,做好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工作。 2.负责煤矿安全和政务电话、电报、电传的接收、记录、登记、报告和传递。 3.负责做好《信息调度简报》、《信息专报》、《重要情况重特大事件专报》(包括续报)及一事一报的编制上报和传递工作。 4.负责煤矿伤亡事故按规定登记、汇总、统计和上报。 5.负责煤矿伤亡事故抢险、救援的联系协调。 6.负责煤矿安全举报查处的信息资料收集和督办。 7.负责处理重庆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和重庆市人民政府110联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信息调度中心值班室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及安保。 9.负责部门文件的签收和登记。 10.负责做好值班流水记录和交接记录。 11.负责日常信息资料保密工作。 12.负责值班室日常清洁卫生。 13.完成上级和局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一)处长 1.全面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做好离退休党组织的建设和离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全面负责组织机关离退休职工因地制宜开展各种科学和有益健康的各项活动。 4.全面负责离退休干部传达或阅读文件的组织和管理。 5.全面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妥善解决离退休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 6.全面负责离退休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审核报销工作。 7.全面负责离退休职的接受、安置和转移工作。 8、全面搞好全局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险工作。 9.全面负责本处室文明办公和业务安、保密工作。 10.全面负责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公文拟写、上级来文承办、局领导讲话起草及专业会议的组织工作。 11.负责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副处长 1.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做好离退休党组织的建设和离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组织机关离退休职工因地制宜开展各种科学和有益健康的各项活动。 4.负责离退休干部传达或阅读文件的组织和管理。 5.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妥善解决主退休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 6.负责全局计划生育、承办局机关卫生保健和女工工作。 7.负责搞好离退休职工的接受、安置和转移工作。 8.负责搞好全局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险工作。 9.负责与国家、市级业务对口部门的联系和衔接。 10.负责本处室职责范围统计、大事记和信息工作的经办、报送及管理。 11.负责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财务工作人员 1.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经费预算、编制上报及财务决算和报表的编制工作。 2.负责处内财务核算、预算核兑及账务管理工作。 3.负责局机关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医疗费的审报销工作。 4.负责离退休职工及处内职工费用的造册发放工作。 5.负责离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划拨工作。 6.负责每年全局职工医疗费用支付情况公示工作。 7.完成处内临时安排的其它业务工作。 (四)医保工作人员 1.负责离退休信息采集及统计报表工作。 2.负责全局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险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与国家、市级业务对口部门的联系和衔接。 4.负责全局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医保关系变动转移工作。 5.完成处内临时安排的其它业务工作。 (五)离退休职工文体工作人员 1.负责离休干部传达或阅读文件的组织和管理。 2.负责离退休职工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