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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负责局机关保卫、消防、治安和要害部门、部位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 9.负责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部门业务保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10.负责局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11.负责业务范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12.协助做好有关接待和外事工作。 13.负责局机关门卫、传达室、外收发的管理。 14.负责局机关办公地点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的保卫、消防和治安的协调工作。 15.负责局机关集体户口管理,协调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的户口管理。 16.负责局机关、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局属机构人员边境证件的办理。 17.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18.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秘书 1.负责局发公文、函件的审修和送签。 2.负责局办公室办理文、函、资料的起草。 3.负责局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的日常工作。 4.负责局党组、行政有关文、函、资料的草拟。 5.负责党务、统战及侨务工作的联系和有关事宜。 6.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具体办理或联系。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8.负责局有关会议的签到、记录和会务工作。 9.负责接待工作的办理。 10.负责打字、复印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协调。 1l.负责局印刷制品制作的联系和管理。 12.负责局领导、局办公室报刊、杂志的预订。 13.负责局领导办公文件、资料的整理。 14.负责局领导和办公室事务工作。 15.负责政府工作目标、局业务工作目标管理。 16.协助办理局党务、政务督查工作。 17.协助做好信访工作。 18.负责局领导、机关公务用车的协调。 19.负责局机关会议室、接待室使用的协调。 20.负责办公室财务预算的具体管理、登记和有关核算工作。 21.负责办公室设备、设施、物资和固定资产管理。 22.负责办公室内勤及有关事务工作。 23.与行政秘书实行业务交叉,协调事务秘书的有关工作。 24.自觉遵守局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5.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秘书 1.负责局有关报告、综合性资料和局领导有关综合性讲话的起草。 2.负责局党务、政务信息,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编撰《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动态》。 3.负责局大事记、年鉴类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4.负责业务范围政策法规的研究和相关情况、问题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5.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或联系。 6.负责信访、举报涉及业务归口范围内容的办理。 7.负责局发公文、函的审修和送签。 8.负责局办公室办理的文、函、资料的起草。 9.负责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和局有关会议的签到、记录、纪要和会务工作。 10.负责局办公室文件的传阅、传送和管理。 11.负责局政务督查工作的办理。 12.协助做好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13.负责局领导交办的事务工作。 14.与综合秘书实行业务交叉,做好有关工作。 16.自觉遵守局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7.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机要秘书 1.负责各级来文、来函的收文登记、分送和传阅。 2.负责电子公文的收文下载、登记和电子公文密码的管理。 3.负责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庆市委、市府报送公文、函件和资料的传输,协助有关部门报送政务信息。 4.负责局和各处室以局的名义报送文函寄发的协调。 5.负责机要文件的专门收文、传阅、清理和清退。 6.负责离退休干部传阅文件的衔接和清收。 7.负责机关公文印发的登记、编号、鉴章及存档和归档。 8.负责局党组、局印章、介绍信和局领导名章以及办公室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9.负责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的经办。 10.负责局领导批示、批件的分送、传送和督办。 11.负责局和办公室会议的电话通知及记录。 12.与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业务交叉,做好有关工作。 13.负责局领导和局办公室办公用品的领发和管理。 14.负责局办公室有关事务工作。 15.自觉遵守局机关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16.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档案工作人员 1.负责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部门文件、资料、声像、图片的归档和管理。 2.负责归档资料的整理、分类和组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