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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负责档案资料的编号、上架和保管。 4.负责做好档案检索管理和基础工作。 5.负责做好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利用。 6.负责按规定报送和接收各类档案。 7.负责按规定做好档案鉴定、销毁资料的登记,提请鉴定后,组织到定点单位销毁。 8.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财务档案的清理和整理工作。 9.指导和协调各事业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档案管理工作。 10.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质量和规范。 11.与打字员实行业务交叉,协助打字员做好有关打字工作。 12.负责局领导、局办公室有关事务工作。 13.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4.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打字员 1.负责局、局办公室正式文、函、资料、动态的打印和装订。 2.负责局领导提交的资料打印和装订。 3.协助档案工作人员做好电子档案录入和档案检索工具制作等有关工作。 4.协助复印工作人员做好复印工作。 5.负责打字室设备、设施、备品、备件和各种物资的保管。 6.与档案工作人员实行部分业交叉,做好档案工作。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打印件质量和规范。 8.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9.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机关车队队长 1.负责车队全面管理工作。在局办公室、局机关服务中心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责任,调动和发挥全队人员的积极性。 2.负责组织车队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组织实施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定期分析职工思想、工作情况并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 3.切实抓好车队的行车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安全学习和对车辆的安全检查。 4.坚持行车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事故处理。 5.经常检查、了解、分析各车辆的运行、油料、材料及消耗维修费用核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作好原始记录。 6.认真组织开展行车安全、油料、材料及维修费节约竞赛,努力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的工作。 7.负责车队车辆购置、更新、报废手续的联系和经办。 8.负责车队所有车辆车籍及档案资料管理的组织和协调。 9.负责车辆维修鉴定的组织,提出车辆维修的报告,经批准后,组织送修。 10.负责车队财务预算、资金使用等管理工作。 11.负责车队行政管理工作和固定资产及各类物资管理的协调。 12.负责联系并协调局机关车库的使用和管理。 13.负责局机关车辆专用证照的衔接和办理。 14.负责局汽车驾驶协会小组的管理。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机关车队副队长(调度) 1.积极协助、配合队长搞好车队全面管理工作。 2.根据领导和公务用车需要,合理管理和调配车辆,随时将派车情况向队长和局办公室值班室通报。 3.负责对接受行车任务驾驶员的安全提醒、督促,检查其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优质服务。 4.主动征求各乘车人对驾驶员服务质量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5.作好派车记录,行车安全,车辆运行费用等基础工作。 6.协助队长作好车队财务预算及管理。 7.负责车队固定资产和各类物资的具体管理。 8.负责车辆车籍及档案资料的具体管理。 9.负责车队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10.负责车队行政事务和内勤工作。 11.负责车辆证照、规费缴纳的联系和办理。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机关车队驾驶人员 1.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坚持做到讲政治、讲文明、讲礼貌。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衣着端庄,整洁朴实。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行车时做到精力集中,保证安全行驶。 4.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觉遵守所到之地的规章制度。 5.未经领导和调度同意,不私自动车,不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6.爱岗敬业,精心管理和维护车辆,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的检查保养工作。发现车辆出现故障,及时汇报及时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的技术和安全状况,确保随派随出。 7.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熟悉本队准驾车辆基本数据及特性,正确掌握及运用操作要领,减少车辆不必要的磨损。 8.努力提高运行效率,降低油料,材料消耗,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9.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守秘密,不传播乘车人在车上的谈话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