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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05-15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法规编号】 311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备编

[接上页]

  ││公众使├─────┼─┼─┼───┼────┼──┤│
  
  ││用之建│一–五十│一│二│一│一–十五│一││
  
  ││筑物││││││││
  
  │││五十一–一│一│四│二│十六–三│二││
  
  │││○○││││十五│││
  
  ││││││││││
  
  │││一○一–二│二│七│四│三十六–│三││
  
  │││○○││││六十│││
  
  ││││││││││
  
  │││││││六十一–│四││
  
  │││││││九十│││
  
  ││││││││││
  
  │││││││九十一–│五││
  
  │││││││一二五│││
  
  ││├─────┴─┴─┼───┼────┴──┼──┤
  
  │││超过二百人时,以人│超过二│超过一百二十五││
  
  │││数男女各占一半计算│百人时│人时,每增加四││
  
  │││,每增加男子一百二│,每增│十五人增加一个││
  
  │││十人男用增加一个,│加男子│。││
  
  │││每增加女子三十人女│六十人│││
  
  │││用增加一个。│增加一│││
  
  ││││个。│││
  
  ├─┴───┴─────────┴───┴───────┴──┤
  
  │说明:│
  
  │一、本表所列使用人数之计算,应依下列规定:│
  
  │ (一) 小学、中学及其他学校按同时收容男女学生人数计算。│
  
  │ (二) 办公厅及其他供公众使用之建筑物按居室面积每平方公尺○.│
  
  │二人计算。│
  
  │ (三) 工厂、仓库按居室面积每平方公尺○.一人计算或得以目的事│
  
  │业主管机关核定之投资计划或设厂计划书等之设厂人数计算。│
  
  │ (四) 宿舍按固定床位计算,且得依宿舍实际男女人数之比例调整之│
  
  │。│
  
  │ (五) 戏院、演艺场、集会堂、电影院、歌厅按固定席位数计算;未│
  
  │设固定席位者,按观众席面积每平方公尺一.二人计算。│
  
  │ (六) 车站、航空站按营业及等候空间面积每平方公尺○.四人计算│
  
  │。│
  
  │ (七) 本表所列建筑物人数计算以男女各占一半计算。但办公厅、其│
  
  │他供公众使用建筑物、工厂、仓库、戏院、演艺场、集会堂、│
  
  │电影院、歌厅、车站及航空站,得依实际男女人数之比例调整│
  
  │之。│
  
  │二、依本表计算之男用大便器及小便器数量,得在其总数量不变下,│
  
  │调整个别便器之数量,但大便器数量不得为表列个数二分之一以│
  
  │下。│
  
  └──────────────────────────────┘
  
  第 38 条
  
  (洗手槽)
  
  装设洗手槽时,以每四十五公分长度相当于一个洗面盆。
  
  第 39 条
  
  本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四十九条规定之污水处理设施,其污水放流水质应符合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 40 条
  
  (删除)
  
  第 41 条
  
  (删除)
  
  第 42 条
  
  (通则)
  
  本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一一四条第一款规定之消防栓,其装置方法及必需之配件,应依本节规定。
  
  第 43 条
  
  (材料)
  
  消防栓之消防立管管系,应采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之镀锌白铁管或黑铁管。
  
  第 44 条
  
  (试压)
  
  消防栓之消防立管管系竣工时,应作加压试验,试验压力不得小于每平方公分十四公斤,如通水后可能承受之最大水压超过每平方公分十公斤时,则试验压力应为可能承受之最大水压加每平方公分三.五公斤。
  
  试验压力应以继续维持两小时而无漏水现象为合格。
  
  第 45 条
  
  (立管)
  
  消防栓之消防立管之装置,应依左列规定:
  
  一管径不得小于六十三公厘,并应自建筑物最低层直通顶层。
  
  二在每一楼层每二十五公尺半径范围内应装置一支。
  
  三立管应装置于不受外来损伤及火灾不易殃及之位置。
  
  四同一建筑物内装置立管在二支以上时,所有立管管顶及管底均应以横管相互连通,每支管装接处应设水阀,以便破损时能及时关闭。
  
  第 46 条
  
  (消防栓)
  
  每一楼层之每一消防立管,应接装符合左列规定之消防栓一个:
  
  一距离楼地板面之高度,不得大于一.五公尺,并不得小于三十公分。
  
  二应为铜质角形阀。
  
  三应装在走廊或防火构造之楼梯间附近便于取用之位置。供集会或娱乐场所,应装在左列位置:
  
  (一) 舞台两侧。
  
  (二) 观众席后两侧。
  
  (三) 包箱后侧。
  
  四消防栓之放水量,须经常保持每分钟不得小于一三○公升。瞄子放水水压不得小于每平方公分一.七公斤, (五支瞄子同时出水) 消防栓出口之静水压超过每平方公分七公斤时,应加装减压阀,但直径六十三公厘之消防栓免装。
  
  第 47 条
  
  (消防栓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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