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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03年:密切关注加入WTO后外汇领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金融机构外汇收支情况检查,尤其是对资本项目外汇合规性检查,加强对外资房地产业境外售楼情况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外汇经营行为;继续打击以逃套汇、非法转移资金为主的外汇非法交易活动,重点打击外汇非法交易“窝点”和“地下钱庄”。 2004年:组织开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经营活动合规性检查;开展非贸易项下外汇和知识产权用汇检查,进一步完善非贸易项下外汇监管。 2005年:结合我国加入WTO对外(合)资银行开放的进度,加强外(合)资银行检查工作。 (十五)规范社会中介机构 1、目标任务:通过整顿和规范社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规范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建立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自律性运行机制,依法规范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2.工作重点:(1)进一步推动尚未脱钩改制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尽快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对基层法律服务、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机构脱钩改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巩固脱钩改制成果;(2)将10个行业的检查情况及其主管部门自行检查的情况向所在行业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及其有关执业者依法予以查处,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实行禁入制度,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4)研究制定有关法律责任、税收政策、委托收费等相关政策,扶持社会中介行业的规范发展;(5)建立平台管理机制,如引导我省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三个相似行业进行归类合并,建立“评估平台”,统一规范我省评估市场,实现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归类合并,统一规范管理工作,并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管理模式;(6)制定《我省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加大中介机构党组织的组建力度。按照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思路,健全协会组织,明确协会管理职责,切实履行职能。 3.分年度工作安排: 2002年:进一步推动尚未脱钩改制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并进行检查验收,巩固改制成果;将10个行业的检查情况及其主管部门自行检查的情况进行公示;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及其有关执业者依法予以严惩,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组织培训工作,提高中介机构的竞争力,逐步推行中介行业职业保险工作,以减少职业风险。 2003年:引导资产评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评估师3个行业协会重组,整合为一个行业协会,统一规范评估市场;制定《福建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扶持社会中介行业的规范发展;制定《我省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加强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现象的查处和对执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中介行业建立平台管理机制,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大力推行中介行业职业保险,争取参加职业保险的中介机构达半数以上。 2004年:按照中央的模式,建立平台管理机制,并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模式建立管理模式;继续加强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现象的查处,并继续加强行业培训工作,全面推行中介机构职业保险制度。 2005年:在继续优化执业环境的基础上;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提高中介机构防范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迎接挑战。 (十六)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 1.目标任务:加大查禁打击力度,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使传销和变相传销在全省得到基本消除,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2.工作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五类违法犯罪行为:(1)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资格或相应级别;参加者以交纳定额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费用的方式,取得获取高额回报的资格;先加入者靠发展后加入者交纳的费用获取提成或分红收益,且收益数额取决于其加入的先后顺序。(2)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的费用,并非真正以营销商品为经营方式或获取利润;经营者利用先参加者所交纳的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3)经营者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返还参加者高于其交费用数倍的回报,并且不允许参加者退货或设定极其苛刻的退货条件。(4)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公开、合理的市价,牟取暴利。(5)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作诱饵招揽人员的营销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