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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04年:整顿规范中介市场,规范各类中介行为,打击保险欺诈、误导行为和中介机构哄抬手续费、佣金的行为,规范各类保险中介费用标准,组织进行中介机构的业务专项检查;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个人代理人通过欺诈、误导手段诱骗投保人投保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中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部署保险公司对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风险点情况进行自查;选择部分产寿险公司进行内控专项检查,发现保险公司内控上的行业共性问题和各公司系统共性问题,督促保险公司加以解决,健全完善制度,提高行业整体内控水平;组织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规性的检查,督促各保险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 2005年:对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保险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为保险监管逐步由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过渡打好基础,部署保险公司开展财务处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自查工作,制定对各项资产、负债、损益科目的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对省级、厦门市各保险分公司的财务真实性的现场检查;完善监管指标分析监测系统,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准确上报有关监管报表数据,加强对数据的分析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 (十三)整顿证券市场秩序 1.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个中心,进一步更新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证券期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我省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2.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坚决取缔各种以代理证券期货买卖为名的证券欺诈活动(证券黑市)以及非经批准公开发行或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造假账、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信息披露等典型案件;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运用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约束力度,严厉打击、惩处中介机构的虚假陈述行为,从源头上阻断弄虚作假的不法途径;大力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主管部门信访接待工作,努力调解市场纠纷。 3.分年度工作安排: 2002年: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运用的监督和检查,重点打击上市公司“三假”行为,即信息披露虚假、财务成果造假、募集资金使用作假。进一步加强对主承销商和注册会计师、律师、评估师、财务顾问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等执业行为的监督,大力推行“尽责、问责、免责”机制。 2003年: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投资咨询机构通过传播虚假,内幕消息以及市场谣言、传言误导投资者的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大案要案,进一步净化证券市场。 2004年:开展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内控制度及主要业务开展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操纵市场、欺诈客户、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检查力度,防范虚假重组。 2005年: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及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的情况,密切关注加入WTO后证券监管领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WTO的原则,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自律,继续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市场诚信水平。 (十四)整顿外汇市场秩序 1.目标任务: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及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新情况,全面清理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外汇管理法规、政策;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外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加强外汇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外汇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外汇收支和经营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的正常秩序。 2.工作重点: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打击以逃套汇、非法转移资金为主的外汇非法交易活动,重点打击外汇非法交易“窝点”和“地下钱庄”;对B股交易资金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维护正常的B股外汇市场秩序;加强金融机构外汇收支情况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外汇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行外汇经营行为,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 3.分年度工作安排: 2002年:加强调查,分析外汇非法交易“窝点”的交易渠道和资金流向情况,重点打击外汇非法交易“窝点”;对B股交易资金的合规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交易结算资金、帐户资金汇出境外情况,维护正常的B股外汇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