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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03年重点是加强烟花爆竹原材料的安全监控,逐步实行归口统一供应,提高烟花爆竹的质量和安全。整顿市场营销网点,理顺产品安全流通渠道,满足市场需求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004年重点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营销网点全面进行一次安全达标考核,对全省企业状况、产品各类实行质量跟踪抽检,建立微机管理系统,确保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落实。 2005年进一步完善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营销网点的规范达标工作,力争所有生产企业、销售网点达到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统一。 4.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整治。 (1)目标任务:以遏制事故为目的,以全过程监察为手段,以使用环节为重点,增强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锅容管特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明显提高,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查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气瓶检验站并严格监督。 (2)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并基本完成锅容管特普查登记工作,清查并全部取缔土锅炉;积极开展“锅容管特”整治,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应形势要求的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促进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高。 (3)分年度工作安排: 2002年完成全省“锅容管特”普查登记工作,要求设备普查精确率达95%以上,在用设备普查登记率达98%以上,在用设备检验率达95%;重点整治土制杀菌锅;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开展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专项整治。 2003年继续开展“锅容管特”整治,在用设备定检率、操作人员上岗持证率和锅炉房、气瓶充装站、经营单位现场监察率分别提高0.1%,2004年上述指标分别提高0.2%,2005年上述指标分别提高0.3%,巩固以上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水上交通整治。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规章制度明显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避免特大恶性责任事故的发生。 工作重点:大力抓好内河港航监督队伍建设,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地方性立法工作。以“四客一危”船舶(即:客渡船、高速客船、客滚船、旅游船和危险品运输船)为重点船舶,以全省陆岛交通水域和闽江、九龙江干流水域为重点水域,在进一步督促、帮助县乡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三长责任制”和“四级管理责任”的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船舶超载、非客运船舶违法载客和非危险品运输船舶非法营运危险货物等违法违章行为,并在各地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和沙滩造船。 分年度工作安排: 内河交通安全:2002年结合各地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全省各级内河港航监督机构。逐年分期分批对各级内河港航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002年至2005年,进一步推进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和拆渡建桥,到“十五”期末,力争全省70%以上渡口实现阶梯化、水泥斜坡化,努力消灭沙、泥质渡口,渡船实现安全适航,全面淘汰破、漏、老、旧渡船。 海上交通安全:2002年建立海上遇险搜救应急预案、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003年建立船舶进出港动态报告制度,建设港口水域“安全畅通工程”;2005年初步建立水上巡航执法管理机制,预控、监控能力与执法硬件配置相适应,力争达到港区内纠正违章和水上搜救的时间不大于1小时;沿海25海里内和重要港口附近纠正违章和水上搜救时间不大于4小时;力争实现船舶动态管理全国联队建立船舶监督动态信息管理网络;设立专业PSC检查站,PSC和FSC检查水平达到中国海事系统的上游水平,对载运一级危险品船舶的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完全取缔非专用码头进行危险品装卸作业的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目标任务:深化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畅通工程,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奋斗目标。 工作重点:在全省23个建制市全面实施畅通工程,所有县城都要建立严管街;以规范化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深化324、104、319国道和高速公路的创建工作,巩固平安大道成果;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超载工作,强化公路客运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的交通管理和监督,加大路面查控和处罚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超载、超速、驾驶员酒后开车、无证驾车以及农用车、柴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做好事故多发点的普查和整改,全面排查事故多发点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