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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03年:督促企业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组织机构,并制订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装物生产企业定点审批和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规定,禁止未经定点审批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从业单位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巩固和发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成果。 2004年:建立健全各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组织机构,制定各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建全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系统,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防灾救助能力。 2005年:进一步理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实现规范化管理;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顿的各项任务,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步入正常轨道。 2.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目标任务:以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化矿山安全整治,对小型矿山实行“关闭、淘汰、联合、改造”的方针,加快小矿山规模化、规范化开采整治步伐,不断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减少矿山伤亡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关闭小煤矿和已关闭国有矿办小井死灰复燃,不断提高合法开采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我省煤矿各类生产事故发生;开展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清除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推进非煤矿山规模化、规范化开采步伐,减少我省非煤矿山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3)分年度工作安排: 2002年:建立健全巡回检查责任制,巩固2001年小煤矿“关闭整顿”的成果,防止已关闭矿井擅自启封和已达基本生产安全生产条件矿井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巩固小煤矿“五消灭”成果,配齐自救器,防治水的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国有煤矿重点完善和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的措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重点是各类小金矿、采石场、稀有贵重金属矿山,重点部位包括危险化学品库、尾矿库、爆器材库、采矿场选仓设施和金矿露天氰化堆浸场,对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调查;扩大非煤矿山规范化、规模化开采试点;开展尾矿库安全评价;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矿与安全生产的意识。 2003年:在小煤矿提高全面完善各类图纸,建立测风测气制度,配齐自救器;在国有煤矿全面巩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减少顶板、瓦斯事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规范化、规模化开采,重点非煤矿山要通过有资质单位的规划设计;对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有效治理。 2004年:在小煤矿全面开展测风测气,对所有煤矿从业人员按规定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国有煤矿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除“三违”现象。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非煤矿山通过有资质单位设计的要求,开展矿山安全评价,促进矿山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005年:在小煤矿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工作,使各类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所有非煤矿山通过安全评价,使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与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3.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1)目标任务: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疏、堵、建并举,促进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坚决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2)工作重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结合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淡季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检查,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适时组织区域清查行动,坚决取缔杜绝烟花爆竹地下作坊和非法销售点;进一步规范完善烟花爆竹生产和流通企业管理,除传统生产基地外,不再审批新的烟花爆竹生产厂;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监控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机制;烟花爆竹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好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软件的建档工作。 (3)分年度工作安排: 2002年要再接再厉巩固去年取得的成果,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和流通企业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工作重点是传统作坊集中地区生产基地的整治,进一步完善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基地的生产建设,做到安全、效益、规范同步进行。同时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企业安全生产、安全销售的审批手续,运用微机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