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6)加大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力度。采取措施减少病毒感染,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检测机构,并为艾滋病就诊者提供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儿童与教育 目标:保障儿童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 1、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1)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小学五年巩固率保持在99.5%以上,小学毕业升学率达99%以上。 (2)初中毛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其中城区控制在1%以下。普通初中三年巩固率保持在97%以上。 (3)发展特殊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要求。 (4)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适龄儿童基本接受学前教育 (1)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 (2)全市3—6岁儿童90%以上接受学前教育,其中城区及县城适龄儿童基本接受学前3年教育,农村适龄儿童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98%以上。 3、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高中毛入学率2005年达65%以上,2010年达80%。 4、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1)保持首府教育发展规模和质量的全区领先地位,达到全国省会城市的中等水平。 (2)创新德育工作。 (3)构建适应21世纪需要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并鼓励学校搞好研究性课程的教学。 (4)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探索科学的评价办法。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1)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家长学校办学率保持在90%以上,其中城区在99%以上。 (2)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二)策略与措施 1、政府宏观政策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作为人才战略的基础工程。 (1)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实现适度超前发展。 (2)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制定《南宁市(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方案》,根据城市建设扩大的需要,改造和新建一批中小学,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求;县(区)也要做好调整中小学校布局的整体规划,要从实际出发,建设(改造)一批寄宿制小学,撤并一批规模小、效益低的教学点。初中学校布局调整的原则是扩大校均规模;城镇开发区、住宅区要配套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学校,努力促进城乡教育相对均衡发展和区域的合理分布。确保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性。 (3)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增加教育投入。逐步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确保财政经常性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4)建立逐级考核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特别是义务教育工作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教育监督机制,确保各级政府落实教育责任的行为到位。 2、法律和部门政策 落实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 (1)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实施“教育法制建设工程”,利用首府立法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 (2)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评估和法制机制,强化教育督导、评估和法制的功能。提高全社会的教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教。 (3)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对儿童进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环境意识以及良好人格的培养,加强儿童的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习惯和科技教育,积极开展各类适合开发儿童智力的科技活动,进一步拓展“五个一”活动:“一操、一舞、一歌、一画、一书”,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4)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培养社会实践能力。加快南宁市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基地和南宁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的建设步伐。 (5)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教育内容。 (6)建立和完善以奖、贷、勤、补、缓为主体的多元化特困生资助体系,鼓励慈善助学;加大对两县边远贫困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在资金调配、教学设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保障两县边远贫困村(坡)及少数民族儿童的就学权利。 (7)重视女童教育,消除阻碍女童入学的障碍。将送子女尤其是女孩入学列入农村基层组织制定的村规民约,帮助家长树立努力致富,为子女成长创造条件的意识,确保女童受教育权利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