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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兴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各街道办事处设立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老年综合福利服务站。在农村实现100%的乡镇有供养五保老人的敬老院,为老年妇女提供服务。 (3)完善社区功能,拓展社区服务。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逐步增加妇女的自我支配时间。 (4)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妇女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建设,并把其纳入城镇发展规划,进一步丰富老年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5)维护残疾妇女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利,到2005年领证残疾女性达到90%,2010年达到95%。 组织与实施 一、本《规划》由南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南宁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和各社会团体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 二、实施《规划》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两县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妇女发展规划。全市各级政府要把实施《规划》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将《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建立和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南宁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和各社会团体每年要向南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每年要专题研究两次以上《规划》的实施情况。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济。要注意妇女领域的理论研究。 四、各级政府要将实施《规划》所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的投入,为《规划》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赞助,各有关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规划》的实施投入必要的资金,共同推进全市妇女事业的发展。 监测与评估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分级监测评估。要加强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做好信息搜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妇女发展现状,预测趋势,评估实施效果,为制定规划、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建立市、县的妇女状况监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妇女发展状况。《规划》分性别的统计指标要纳入南宁市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南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南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南宁市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和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南宁市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评估和每5年的阶段性监测评估,2010年进行终期监测评估。 四、建立监测评估机构。南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1、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制定《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确定监测方法,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全市的妇女状况统计监测报告;指导各地做好实施《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2、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阶段性评估,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指导各地对实施《规划》的检查评估工作。 五、两县也要建立相应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落实必要的监测评估经费,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规划》和本地区规划的实施情况。 南宁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前言 随着南宁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将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才为重点。为此,从儿童早期教育着手,培养、造就适应21世纪高素质人才队伍已成为我市今后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