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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采用随机抽样调查方法对适龄儿童进行现场调查。 (二)督导频次 县(市)区级的督导考核工作在每年度应覆盖到所有下辖地区和单位。 (三)督导重点内容 项目经费是否按时、足额下拨到执行项目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宣传栏及告知情况;所有适龄儿童是否及时得到免费的、安全的、有效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服务。 (四)按照疾控机构考核结果调整项目单位相应经费。 附件4: 长春市2010-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吉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等法律、规范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规范报告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辖区传染病信息管理,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到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 (二)年度目标 1.2010年底,各县区重新统计登记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作为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登记率100%。 2.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3.传染病报告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配置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开展日常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 5.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对结核病传染病患者及时登记、上转、追踪,疑似传染病患者转诊率达到100%、追踪率达到到100%、转诊到位率达≥90%。 76.对重点传染病实施社区管理,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70%以上;dots策略覆盖率100%;结核病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及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非住院肺结核病人社区系统管理率≥95%,艾滋病病人社区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 90%以上得到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12] [13] 2010年项目在全市所有县(市)区开始实施。 (一)传染病报告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1.培训 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社区(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每月例会时以会代训形式培训包含对传染病防治知识工作的内容进行培训,组织医生参加省、市、县级卫生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 2.发现、登记 填写门诊日志及入、出院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时,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并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3.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 已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使用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传染病报告卡》按时间及病种顺序整理归档,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未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视疫情具体情况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记录报出卡的基本信息,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