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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惠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办[2008]26号
【颁布时间】 2008-03-24
【实施时间】 2008-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0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惠州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

[接上页]
││ │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 │││
  ││ ├───────────────────┼────────┼────┤
  ││ │19.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要求答复的行政审│违反一次扣5分  ││
  ││ │批投诉、举报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办理结│││
  ││ │果│││
  ││ ├───────────────────┼────────┼────┤
  ││ │20.不得漏报或者不实时报送行政审批数据│违反一次扣5分  ││
  ││ ├───────────────────┼────────┼────┤
  ││ │21.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的检查情况 │不良情况一次扣5 ││
  ││ │ │分 ││
  │├───┼───────────────────┼────────┼────┤
  ││法律责│22、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审批的 │一次扣50分 ││
  ││ 任 ├───────────────────┼────────┼────┤
  ││ │23.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审批或者继续实施│一次扣50分 ││
  ││ │市政府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 │││
  ││ ├───────────────────┼────────┼────┤
  ││ │2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一次扣10分 ││
  ││ │理而被责令改正的 │││
  ││ ├───────────────────┼────────┼────┤
  ││ │25.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过程中未│一次扣10分 ││
  ││ │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
  ││ │被责令改正的 │││
  ││ ├───────────────────┼────────┼────┤
  ││ │2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一次扣10分 ││
  ││ │法定形式而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
  ││ │部内容而被责令改正的 │││
  ││ ├───────────────────┼────────┼────┤
  ││ │27.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或者不│一次扣10分 ││
  ││ │予行政审批的理由而被责令改正的│││
  ├────┼───┼───────────────────┼────────┼────┤
  │依法行政│法律责│28.办理行政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一次扣10分 ││
  │(70分)│ 任 │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 ├───────────────────┼────────┼────┤
  ││ │29.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审│一次扣50分 ││
  ││ │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
  ││ │而被责令改正的│││
  ││ ├───────────────────┼────────┼────┤
  ││ │30.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一次扣10分 ││
  ││ │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
  ││ │而被责令改正的│││
  ││ ├───────────────────┼────────┼────┤
  ││ │31.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一次扣10分 ││
  ││ │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而未经招标│││
  ││ │、拍卖或者考试以及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
  ││ │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而│││
  ││ │被责令改正的 │││
  ││ ├───────────────────┼────────┼────┤
  ││ │32.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一次扣50分 ││
  ││ │严重后果的│││
  ││ ├───────────────────┼────────┼────┤
  ││ │33.实施行政审批不当引起行政复议并发生│一次扣30分 ││
  ││ │审批结果变更的│││
  ││ ├───────────────────┼────────┼────┤
  ││ │34.实施行政审批引起行政诉讼并发生诉讼│一次扣50分 ││
  ││ │结果败诉的│││
  ├────┴───┼───────────────────┼────────┼────┤
  ││35.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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