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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9-03-23
【实施时间】 2009-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旅行社星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二星级旅行社,调查取样不低于300份(可购买330份),满意率不低于80%,得分不少于70分;
  
  三星级旅行社,调查取样不低于500份(可购买550份),满意率不低于85%,得分不少于80分;
  
  四星级旅行社,调查取样不低于800份(可购买880份),满意率不低于90%,得分不少于100分;
  
  五星级旅行社,调查取样不低于1500份(可购买1650份),满意率不低于95%,得分不少于110分。
  
  3.申报星级旅行社负责组织“调查问卷”的发放、回收、统计、计分工作。回收、统计、计分工作必须实事求是的进行。
  
  4.评审员负责对“调查问卷”的复核、抽查、统计工作,并最后集体签字。
  
  5.如发现旅行社“调查问卷”取样低于规定数或弄虚作假,复印、伪造等不良做法,“星评委”有权取消该旅行社当年星级申报,并予公布。
  
  6.根据具体情况,允许旅行社在递交的“调查问卷”有10份的遗漏;调查问卷无论完整、损坏、字迹不清等都应如数呈交评审员,总数量不得少于相应星级旅行社调查取样的最低数。
  
  第二部分制度汇编要求
  
  凡申请星级旅行社必须将本社所有制度汇编成册,而且不可缺少各项制度应具备的内容。
  
  一、人力资源管理
  
  (一)2.1.1.5人事管理制度
  
  1.旅行社机构设置2.完整的职工人事档案3.有专人负责管理4.有招聘、辞退员工办法
  
  (二)2.1.2.8奖惩制度
  
  1.制定了奖励标准、等级、种类、评选手续和方法2.处罚等级、种类、实施处分程序、手续
  
  (三)10.2.3薪酬和福利制度
  
  1.分配方案2.考核办法3.核算分配方法4.福利种类
  
  (四)10.4.1出勤考勤制度
  
  1.本社作息时间2.放假制度 3.考勤表
  
  (五)10.4.2培训制度
  
  1.有中、近、远期培训计划 2.有明确的培训时间、资金保障
  
  二、2.2.1财务管理
  
  1.会计岗位职责和权限 2.会计核算规定 3.会计控制制度
  
  4.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5.财务收支分析制度 6.财务处理程序
  
  7.坏帐准备金制度 8.经营责任审计制度
  
  三、10.4.8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安全2.制定了安全管理措施 3.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建有各种风险防范预案
  
  (二)9.2.6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有专人负责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2.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内容
  
  (三)9.3.1应急预案
  
  1.成立“应急事故处理办公室”2.有领导分和工具体工作人员
  
  3.成立伤亡抢救小组,其职责明确4.成立事故调查组
  
  5.有接待报道组
  
  四、其他有关制度
  
  (一)4.2.2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旅行社服务质量管理 2.导游服务质量管理3.旅游车辆质量管理
  
  (二)4.1.2执行旅游定点制度
  
  1.明文规定必须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餐馆、车辆、商场、娱乐场所等签订合同
  
  2.制定在非定点单位安排旅游服务的处理措施和方法
  
  3.制定检查措施
  
  (三)10.4.3旅行社会议制度
  
  1.明确的例会安排 2.各种业务会议安排有明确的内容、时间
  
  (四)10.4.7旅游定点购物佣金管理办法
  
  1.明确的旅游购物安排原则 2.佣金管理、分配方法
  
  (五)10.4.10客户定期回访与信息反馈制度
  
  1.随团聘用服务质量监督员2.有专人负责工作3.公布投诉电话
  
  4.有回访与信息反馈的具体措施。
  
  (六)3.8 旅游网点(门市部)管理制度
  
  1.向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2.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必须接受旅行社统一管理 4.不得从事接待、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三部分江西省旅行社星级评定有关用语解释
  
  编号
  
  考核项目
  
  项目解析与评定
  
  1.1
  
  认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旅游法规、法令以及地方旅游行政管理条例或各种行业管理办法。
  
  1.2
  
  自觉接受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与监督检查
  
  行业管理与监督检查:包括行业行政管理、业务指导以及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临时性或例行性检查。
  
  1.3
  
  积极参加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召开的行业会议与活动
  
  行业会议与活动:包括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召开的行业工作会议、附属协会的协会会议以及相关营利性或公益性的活动。
  
  1.4
  
  积极配合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行业统计工作
  
  行业统计工作:包括年度行业统计、旅游黄金周期间旅游日接待人次统计及其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或限期提交的数据。
  
  1.5
  
  按时参加旅行社业务年检
  
  业务年检:特指目前国家旅游局每年要求实施开展的年度业务经营业绩审核。
  
  1.6
  
  按时组织专职导游全员参加导游年审
  
  导游年审:经设区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培训且导游证进行年度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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