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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101号
【颁布时间】 2011-05-12
【实施时间】 2011-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8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接上页]
三是“促进发展、倾斜民生、维护稳定”的原则。发展仍然是厦门的第一要务。要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根本途径,积极作为,科学务实,重点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重点开拓城乡市场和国际新兴市场,重点提高产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动力,重点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效益优先、节约为本、管理为基”的原则。在财力增长有限、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需求不断扩大的双重压力下,要更加重视资金的使用效益,将绩效的观念贯穿预算项目执行的始终,达到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内控,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堵塞支出漏洞;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牢固树立“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工作思路,从勤俭节约中挖掘潜力,从挖掘潜力中求得效益,有效地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指标预测

  不考虑财政收支不确定性影响和通货膨胀因素,对“十二五”时期的主要财政收支指标预测如下:

  --财政收入总量实现“双突破、双翻番”。力争财政收入保持与gdp同步增长,财政收入总量实现新的飞跃,到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比2010年再翻一番,财政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突破500亿元,达到550亿元以上。

  --区域发展进一步协调。依托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区级财政发展活力得到激发,到2015年,力争区级财政收入总和达到160亿元以上;区级财政收入超过20亿元的行政区力争达到4个。

  --一般预算支出突破500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假定中央对我市财政体制不发生大的变化,预计2015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达到560亿元,年均递增14.6%左右,五年累计超过2200亿元,比“十一五”增加1000亿元以上。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与社会事业投入比“十一五”实现翻番,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 实现“十二五”财政规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当前,其他兄弟省市的快步发展,使得厦门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紧要关头。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决定了厦门不能在较低的层次上与其他城市作粗放型的低效率竞争,而必须大力发展精品经济,培育厦门经济新的制胜优势;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决定了必须更多地着眼人的发展,通过建设幸福城市,努力提升厦门的城市品位,推动厦门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换言之,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产业集聚、质量提升、和谐发展的内涵式、集约型发展道路,大力发展精品经济、建设幸福城市,才能强化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加快实现中央和省委赋予厦门城市发展的目标任务,在海峡西岸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注重财税政策引导,促进经济加快发展。

  综合运用财税政策,用活用足财政投融资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先导和杠杆作用,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发展精品经济,重点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构建竞争力强的产业支撑体系,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财税贡献率。

  1、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园区等工业发展载体的配套建设、招商引资和服务管理,鼓励岛内工业企业向岛外同类产业或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园区转移,促进园区效益加快释放。加大对品牌培育、产业基地和项目组团建设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竞争能力强、带动能力大的百亿乃至千亿以上产值企业集群(产业链),提升产业集聚能力和品牌竞争力。不断完善激励性财税政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制造业与服务业互相融合,加快厦门制造向厦门创造提升,重点发展电子、机械、航运物流、旅游会展、金融与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六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产业、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建设海峡西岸高端制造业基地、自主创新基地、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金融商务中心和文化休闲旅游中心,推动产业高端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规模壮大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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