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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101号
【颁布时间】 2011-05-12
【实施时间】 2011-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8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接上页]
做大做强港口贸易。深化以港兴市战略,加快机场、港口及航道建设,支持开辟新航线,积极推进港区联动、信息港及电子口岸建设,厦门港成为海西首个亿吨大港,厦门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一千万人次,厦门口岸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足额安排、及时兑付出口退税资金37.9亿元,安排5.6亿元外贸扶持资金,实行信保保费扶持、重点出口企业扶持、重点展会补贴、出口增量奖励、优势出口商品补贴、大型外贸流通企业扶持等政策,出台外贸进口奖励办法,有力增强外贸企业信心,促进厦门口岸做强做大。此外,充分利用地方税收政策“话语权”,积极建言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为企业节约成本超过7.3亿元。

  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梳理出台各类财税扶持政策,为企业自我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宽松和更具激励作用的财税环境。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税前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争取到中央以“即征即退”方式解决岛内外企业税负不一问题。二是金融危机以来,迅速出台四项社保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征等系列措施,落实增值税转型和各种税费减免政策,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40亿元。三是以“帮助企业树立信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帮助企业解决信贷资金、帮助企业调整结构、帮助企业加快技改”为主要内容,在融资投放、开拓市场、扶持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等方面帮扶企业发展。四是实行“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落实优质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帮助企业拓展内需市场。上述措施有效改善了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扭转了经济下行的局面,促进了全市经济较早实现企稳回升。

  强力推进科技强市。市级累计科技投入26.3亿元,其中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23.5亿元,分别占可安排财力的4%和 3.5%。重点支持重大科技平台和科技孵化器建设,一批产、学、研和科技产业化项目得到资助;建立科技创新贷款担保机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匹配资金;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加大信息资源和电子政务建设,运用政府采购推进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至2010年底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524家,约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一半,11家企业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创新型企业认定。重视人才引进,出台经济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科研基地、项目工程和重点引智项目建设,完善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软件园、高科技园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科研工作站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以产业集聚促进人才聚集。

  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把握两岸关系良性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以厦门获批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试点城市和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为契机,及时推出对台先行先试新举措,成功引进富邦财险等台资金融机构,完成厦门银行战略重组,成为台资参股大陆商业银行第一例。财政部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在厦正式揭牌,开启两岸会计交流合作的新纪元。成功举办海峡论坛、台交会、文博会等重要对台展会,支持企业赴台参展办展,深化两岸产业对接;实施台湾水果和水产品进口奖励政策,支持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中埔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改扩建等,厦门口岸进口台湾水果占全国总量逾七成;积极打造两岸旅游“黄金通道”,对旅游包机、新航线开辟、国际豪华游轮停靠等进行奖励,2010年经厦赴台旅游16.5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75倍,占大陆赴台旅游总人数的10%。

  三、城乡投入持续加大,社会建设更加和谐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理财思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文明祥和的美好家园,2008年我市再次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积极发挥财政筹融资功能,通过统筹预算安排、争取上级支持、利用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信托凭证和银行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1,605亿元,约占“十一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6.4%,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拓展进一步加快。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翔安隧道等进出岛通道相继建成通车,福厦、深厦、龙厦铁路及厦安、厦成高速等对外连接通道加快推进,快速公交brt、成功大道、疏港路二期、环岛干道、海翔大道、滨海大道、国道324复线等岛内外主干路网加速连接,为区域一体化和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理财思路进一步拓宽。积极应对信贷政策变化,灵活运用信托资金、企业债券融资、争取中央代发地方债券及利用国企沉淀资金委托贷款等形式,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的新模式、新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各区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为招商引资以及现代化、生态型新城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体制,激活各类投资主体,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财政投资有力带动了固定资产投资,“十一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达441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3倍。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投资决策责任机制、债务预警机制和偿还机制,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范融资平台管理;坚持“先谋后动,动则须成”的投资平衡理念,严格实行“四大平衡”机制,合理统筹调度资金,确保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保障了财政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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