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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健全机制、同步提升,推动城市建设一体化。按照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和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界定市区两级事权和财权,适时调整和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为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提供财政体制机制保障。创新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区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岛内外基础设施共建机制。加快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山地公园、绿化美化等市政设施建设机制,配套提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打造一流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环境生活质量,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4、强化运作、灵活管理,推动投资管理一体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的市场化改革,完善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投资经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加大纯公益性项目的财政投入,调减财政对公用事业的福利性补贴,对城市资源性消费品实行差额累进定价收费办法,建立起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城市投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 三、完善收入管征机制,促进收入稳定增长。 在科学处理加强征管与涵养税源关系的基础上,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保持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1、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根据中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税制改革各项措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的调节作用,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鼓励节能及建立节约型社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促进科技发展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文化体制改革,以及有利于振兴装备制造业和其他产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依法严格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切实加强重点税源的源头管理,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财税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和服务的质量、效率。 2、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要依法清理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继续加强收费基金政策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推进税费改革,理顺税费关系;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效益,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效管理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根据“实现各职能管理部门、各执收执罚单位联网,资源共享,非税收入的应收信息、实收信息实时采集,确保资金收缴实时监控,提高对账工作效率及准确性”的建设目标,以及非税收入的不同类型及管理要求,逐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拓宽缴款渠道,方便缴款人缴款。研究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法规,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3、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继续完善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诸环节配套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收入的管理力度。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额标准及相关定额,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由单纯的静态管理提升为动态管理。对闲置的资产建立统一调配的制度,最大限度地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完善公共财政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理顺分配关系、支持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促进“平安厦门”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的成果。 1、持续加大三农投入。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出路。要持续加大支农资金投入,整合支农资金,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继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认真研究完善推进城镇化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小城镇综合试点改革,不断提高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加强对台农业产业合作,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水平。推动农民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将资产和资源转变为资本投资创业,主动为生产企业、工业区、城镇提供配套服务。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体系,使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