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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文化体育蓬勃发展。“十一五”期间文体事业累计投入25.4亿元,是“十五”期间的1.5倍。陆续新建、修建、改造了园博苑、文化艺术中心、小白鹭艺术中心、经济特区纪念馆、嘉庚体育馆、工人体育馆、足球训练基地等文体设施,全市镇(街)、村(居)两级504个组织中,建有9个独立建制的图书馆、369个图书室或农家书屋。圆满完成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实现广播电视无线信号全覆盖。出台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对重点文化项目和闽台特色产业项目予以扶持或奖励。鼓励民间艺术传承发展,歌仔戏、高甲戏、南音、漆线雕、答嘴鼓等荣登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积极探索重大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路子,成功举办国际马拉松比赛、世界合唱比赛、奥运火炬传递、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第十八届市运会等重大文体活动,城市形象不断提升。 四、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管理日益规范 五年来我市各级财政致力于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支出绩效评价等改革取得新突破。 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以部门预算改革为龙头,财政管理领域不断细化,资金分配方式不断优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基础资料库,全面掌握预算单位资产情况,细化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二是全面推行项目库管理,所有项目支出都纳入项目库进行滚动管理,大大提高项目预算细化和评审论证水平;三是加大结余资金清理统筹力度,部门结余资金统筹纳入单位预算与当年资金捆绑使用;四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先后将土地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政府预算体系编制,政府预算基本上涵盖政府所有收支;五是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现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的衔接,政府采购预算与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的衔接。 国库集中支付不断铺开。2006年起,市属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区在2007年底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现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市级预算单位有93个部门,预算单位405家。农村义务教育等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全面推行,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运作效率,规范了预算执行,增强了财政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提高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规范了财务报销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安全性。 财政支出绩效不断提高。一是完善投资项目审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实现了以审核监督向“服务管理”的转变,大胆创新,不断进取,在国内率先实行招标预算控制价、合理低价中标,采用市场定价,开展绩效预算评价和土地开发成本核算。五年来,共完成预(控制价)决算审核1206.1亿元,净审减170.7亿元,节省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建设市场的规范和良性发展,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财政部委托的10个投资项目评审和37个专项核查项目,被财政部选入五个评审机构之列。二是推行支出绩效评价。2006年开始推行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考评为核心的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改革,五年来,共对263个项目实施了评价,涉及资金36.3亿元,其中事前绩效审核项目140个,涉及资金14.1亿元;事中绩效跟踪项目29个,涉及资金5.7亿元;事后绩效检查项目94个,涉及资金16.5亿元。用绩效考评成果来调整和修正预算,部分效益不高或不够成熟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部分预算金额不合理的项目予以调减预算,实现“投入为导向”向“绩效为导向”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化行政成本控制。在全国率先实行定点办会、定点接待等制度,统一会议费开支标准和范围;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在全省率先规范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严格控制编内工勤人员和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增长;严控车辆经费,核定公务车辆编制,统一配置标准,实行集中统一采购、统一保险和定点维修;2009年起因公出国(境)经费一律实行财政先行审查,并实现服务器集中托管和电子政务内外网统一接入,行政成本控制成效显著。 非税收入管理不断强化。一是率先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2006年以来,我市在行政事业执收执罚单位全面推行以“电子开票、全程监管、自动核销”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截止2010年底,全市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单位共1017家,1799个开票点。二是逐步推行财政票据网络化管理。2008年成功研发“厦门市非税收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收缴管理信息平台”,构建了财政、交警、银联及各商业银行等多部门间的顺畅数据交易通道,形成了实时、无缝的业务对接,实现财政非税收入在线、动态监管。三是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2009年起将绝大部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费、货物港务费、路政赔偿费、超计划加价水费、价格调节基金等,所需支出相应纳入预算安排。2010年,进一步将保障性住房租金收支和政府住房基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