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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人社发[2011]97号
【颁布时间】 2011-07-25
【实施时间】 2011-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4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附表5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单位规格

 

经费

来源

 

编制数

 

核准岗位总数

 

正式在册

工作人员

 

实聘

人数

空余岗位数

 

管理岗位

等级

合计

其他

核准职数

 

 

 

 

 

 

 

 

 

聘用人数

 

 

 

 

 

 

 

 

 

 

空余岗位数

 

 

 

 

 

 

 

 

 

专业 技术 岗位

层级

合计

高 级

中 级

初级

其他

核准职数

 

 

 

 

等级

十一

十二

十三

核准职数

 

 

 

 

 

 

 

 

 

 

 

 

 

聘用人数

 

 

 

 

 

 

 

 

 

 

 

 

 

 

 

空余岗位数

 

 

 

 

 

 

 

 

 

 

 

 

 

 

工勤 技能 岗位

层级

合计

技术工

普通工

其他

 

 

核准职数

 

 

 

 

 

 

 

 

聘用人数

 

 

 

 

 

 

 

 

 

空余岗位数

 

 

 

 

 

 

 

 

未上岗情况

主管

部门

意见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政府

人社

部门

意见

 

分类

缓签聘用合同人员

停薪留职

人员

未聘

人员

人数

 

 

 



  说明:1、其他是指未转正定级的人员。2、该表一式4份,经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各留存1份,与《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湖南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共同作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兑现工资等待遇的依据。

  

  附表6

  湖南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及学位

现任管理职务及任职

时间

现专技(政工)职务及获得

时间

申报“双肩挑”兼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双身份”人员拟保留的专技等级

政工专业人员申报的等级

政工专业各等级

所占%

拟聘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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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岗位数

 

/

/

主管部门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政府人社部门意见

 



  说明:1、本表所填为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2、请按"双肩挑"、"双身份"、"政工专业"和纯管理岗位人员的先后顺序分别填报,各类人员兼任(或保留)的专业技术职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填写。3、“政工专业各等级所占%”只填报各级合计数占整个基数的百分比。4、此表一式4份,单位、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各留存1份,与《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共同作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兑现工资等待遇的依据。

  

  附表7

  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及学位

职称、职业资格

拟聘岗位及等级

或技术等级

获得时间

 

 

 

 

 

 

 

 

 

 

 

 

 

 

 

 

 

 

 

 

 

 

 

 

 

 

 

 

 

 

 

 

 

 

 

 

 

 

 

 

 

 

 

 

 

 

 

 

 

 

 

 

 

 

 

 

 

 

 

 

 

 

 

 

 

 

 

 

 

 

 

 

 

 

 

 

 

 

 

 

 

 

 

 

 

 

 

 

主管部门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政府人社

部门意见

 



  说明:1、填写范围为聘用在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不含表5中的“双肩挑”、“双身份”、政工专业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2、此表先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再填写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同一类别的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序。3、此表一式4份,经政府人社部门核准后,由单位、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各留存1份,与《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共同作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兑现工资等待遇的依据。

  

  附表8

  湖南省事业单位2006年工改后退休的专业技术、政工专业职务人员比照岗位等级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及

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退休时间

退休时专业技术(或政工

在职时的工作业绩

比照岗位

等级

专业)职务

获得时间

 

 

 

 

 

 

 

 

 

 

 

 

 

 

 

 

 

 

 

 

 

 

 

 

 

 

 

 

 

 

 

 

 

 

 

 

 

 

 

 

 

 

 

 

 

 

 

 

 

 

 

 

 

 

 

 

 

 

 

 

 

 

 

 

 

 

 

 

 

 

 

 

 

 

 

 

 

 

 

 

 

 

 

 

 

 

 

 

 

 

 

 

 

 

 

 

 

 

 

 

主管部门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政府人社部门意见



  说明:1、本表适用于从2006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且退休时执行专业技术工资(含管理岗位政工专业职务人员,不包括“双身份”人员),本次岗位设置需重新计算退休费的人员。2、按照比照岗位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填写。3、“比照岗位等级”为同等条件的在职人员所聘岗位等级。4、此表只作为重新计算退休费待遇的依据。5、“在职时的工作业绩”对照在职人员晋升等级所要求达到的工作业绩。6、此表一式4份,单位、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各留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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