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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并以每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违法行为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上或者涉及金额5万元以上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并以每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处罚标准:不予处罚。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在劳动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在劳动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情节显著轻微,违法所得1000元以下,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关闭。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依法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处罚标准:依法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恶劣的。 处罚标准:依法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违法所得在1000元以下,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