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11]184号
【颁布时间】 2011-11-02
【实施时间】 2011-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2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七、中水回用示范工程。编制完善中水回用规划,加大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雨水等的收集处理和循环使用力度,逐步提高中水回用比例,在企业回用、市镇回用、绿化回用、涵养回用、生活回用上逐步推广,在重点企业、重点园区树立典型。重点实施完成惠山区全区域中水回用工程、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水利用工程、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市排水总公司再生水利用工程、太湖新城再生水供水站等项目。

  八、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示范工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全面建成“源头机械收集、中间密闭转运、终端焚烧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逐步完善“源头申报登记、专业收集运输、集中规范处理”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00吨/日;初步形成“全程许可管理、综合资源利用、统一平衡消纳”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新增1000万方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容量。每年选择一批示范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扩大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小分类”收集试点范围。

  九、“绿色乡村”建设示范工程。加大规划保留村庄的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以“设施配套经济实用,节能环保技术有效应用;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垃圾收运体系完善;排水方式选择得当,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绿化乡土生态,景观简朴亲切;道路形态自然合理,宽度与交通需求相适应;杆线架设整齐有序,路灯设置科学;河塘水面清洁,岸坡自然生态;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实施有保障”为标准,全面推进以村庄绿化、河道清洁、新能源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为重点的村庄环境生态建设示范工程,重点推进宜兴、锡山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培育一批生态型、现代化新农村。

  十、“两型社会”创建示范工程。

  (一)创建1个“两型社会”建设集中展示区。依托太湖沿岸整治和太湖生态博览园建设,开展资源集约化、环境友好型发展集中展示工程建设。以物联网、软件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发展为核心,探索建立城市转型、产业升级与环境保护利用相统一的发展模式和实施路径;以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为重点,突出资源规模集聚、空间整体开发;以循环能源经济建设为基础,推进合同化能源管理、低碳电力设施等项目建设;以水系整治、湿地修复为牵引,加快生态景观环境建设,最终形成城市、产业、社会、环境“四位一体”相互渗透的网络架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加快建设沿湖“两型社会”建设集中展示区。

  (二)创建2个“两型社会”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分别选择1个乡镇、1个街道,制定创建标准,形成行动方案,加强组织推进,积极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示范乡镇(街道)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创建活动。

  (三)创建3个“两型社会”建设示范社区(村)。各市(县)区每年各选择3个社区(村),制定创建标准,形成行动方案,加强组织推进,积极创建 “两型社会”示范社区(村)。

  (四)创建4个“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学校。各市(县)区和市属学校每年分别选择4个学校,制定创建标准,形成行动方案,加强组织推进,创建 “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学校。

  (五)创建10个“两型社会”建设示范企业。各市(县)区每年选择10个企业,制定创建标准,形成行动方案,加强组织推进,创建 “两型社会”建设示范企业。

  (六)全市党政机关100%建成“两型社会”建设示范机关。结合文明机关创建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市级机关广泛开展“两型社会”机关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形成行动方案,加强组织推进,大力培育“倡导绿色公务、引领节能行动”的机关文明文化,全市党政机关100%建成“两型”社会建设示范机关。

  (七)建立1000名“两型社会”建设志愿者队伍。通过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我行动”等志愿活动,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全市形成1000名“两型社会”建设志愿者队伍,建立10个以上环保志愿者活动基地。

第六章 规划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管理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才能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完成。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