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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优化镇、村布局,完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采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方式。对邻近城镇周边且具备接管条件的村庄,大力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合理延伸与全面覆盖;对纳入规划保留点的村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对未纳入规划保留点的分散村庄采取建设生物净化池或生物净化前置库等来进行污水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全面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利用现有沟渠塘建设农田余水入河前置库和生态拦截型湿地系统,大幅减少氮磷养分入湖;提倡实施集约化养殖,逐步淘汰小规模畜禽养殖,加强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管理,鼓励采用先进环保的养殖技术,加强水产养殖分类监管,禁养区要坚决取缔,限养区要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和投饵量;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面源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大力推广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区。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区建设工程,在科技部863计划中宜兴大浦24平方公里的控制示范区基础上,逐步建设其它区域的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区。 (六)实施调水引流和生态清淤。在全面控制外源污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水利工程,合理调集水质较好的水并导入特定的水域,清理特定水域内污染较为严重的底泥,进一步消除水体内生污染,改善特定水域水质,扩大水体环境容量。合理调水引流。在保证市域内防洪排涝水利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常年持续、适量调水,主要是调长江水进入锡澄片河网和太湖,调太湖水入湖湾和河网,以水质较好的水定向有序流动,与特定水域的水体扩散、混合,增加原有水域的环境容量。加大生态清淤力度。继续对重点水源地、主要风景旅游区、河道入湖口、全部供水水源地进行全面彻底清淤,消除或减少底泥中的污染物、营养物,为改善水环境和生态修复、恢复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打下基础。 (七)生态防护林和湿地建设。通过加快生态防护林和生态湿地建设,重建无锡全市太湖流域内水生态系统,消除或减轻水体污染,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创造城市优美的水生态景观。结合太湖保护区建设,在河道两侧一定范围内建设生态防护林,构建较为完整的生态防护隔离带,重点建设环太湖一级保护区隔缓冲林带工程,在主要入湖河道及河口等地建设通湖水质净化林,重点建设直湖港、大浦港、乌溪港、小溪港、洪巷港、武进港等主要入太湖河道的通湖水质净化林工程。重点实施太湖湖滨湿地修复工程以及亮河湾、贡湖湾等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漕桥河、官渎港等入湖河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东氿、阳山荡等上游关键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八)河道环境整治。总结推广无锡太湖治理的经验,坚持综合治理、项目推进、规范考核,加快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创建示范样板河道和湖泊治理典范。全面落实“河(湖、库、荡、氿)长制”管理,落实责任主体,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和执法管理,严格封堵排污口,将主要入湖河道全面建成示范样板河道。加快推进蠡湖深度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使蠡湖水生植物覆盖率达30%,自净能力得到最大限度提高,基本恢复良性湖泊生态系统,成为内湖湖泊治理的典范。 二、全面提升空气质量。以改善全市域内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制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加强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和管理,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一)加强大气污染源控制。实施全市so2(二氧化琉)排放总量控制。禁止新建燃煤热(火)电厂,严格控制燃煤锅炉的使用;制定和实施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整体规划,加快现有热(火)电厂的脱硫工程建设,稳定脱硫设施运行,电力行业、非电工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配套烟气脱硝设施,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节能减排的规定,关停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至2015年,so2(二氧化琉)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21%。 (二)加快集中供热和能源改造。大力实施清洁能源区建设规划,推广使用太阳能、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洁净能源,扩大集中供热范围,逐步淘汰热电厂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减少用煤量。同时,加快建设市域内天然气管道覆盖工程,提高天然气用户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