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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294号
【颁布时间】 2011-12-07
【实施时间】 2011-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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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按照“四个集中”(即高中向城市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布局结构调整思路,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结构,积极推进教育移民,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尽快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

  

  12.以农村中小学为重点,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和集团化办学,均衡配置优质师资、设施设备、图书、校舍等教育资源。(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13.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等办法,着力解决择校问题,逐步解决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差距问题。(省教育厅)

  

  14.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与监测制度、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额教学。严格执行课程方案,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特长爱好。(省教育厅)

  

  15.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省教育厅、省语委组成部门)

  

  16.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

  

  17.积极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和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

  

  (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8.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

  

  19.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学习。鼓励普通高中开发有特色的学校课程,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指导。(省教育厅、省人口委、团省委)

  

  20.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

  

  21.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22.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特色优势产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

  

  23.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力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24.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体系、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的衔接沟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25.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使教学内容与产业升级换代相衔接,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相衔接。深化培养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职业教育弹性学制,推进学分制改革,推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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