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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294号
【颁布时间】 2011-12-07
【实施时间】 2011-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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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和盘活现有资源,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做大做强一批职业教育学校。(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社科院)

  

  27.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以财政专项为依托,集中力量在全省建设10个省级示范性、综合型、开放式实训基地,建设80个满足教学实践需要的校内专业实习实训场(室),基本建立起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的实训基地网络;集中力量建成8-1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校、3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60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和80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积极组织实施国家示范性高职学校建设计划二期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牧厅)

  

  2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项目,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加强与天津等职业教育发达地区联系,进一步拓展“对口支援”渠道,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牧厅、团省委)

  

  29.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甘肃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调动行业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联)

  

  30.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鼓励企业、行业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联)

  

  31.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投入,依托职业学校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大力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依托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农村培训学习中心”。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

  

  32.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33.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34.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等有关规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35.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36.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实行优秀中职生免试就读高等职业学校制度。(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37.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沿海发达地区就业,推进教育移民,提高就业质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

  

  38.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大力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风尚,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省人社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五)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39.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和专业结构,将高校设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40.加强人才规划和需求预测,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引导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学科专业。通过招生计划、基本建设等手段,调整学科专业办学规模,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积极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强化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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