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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落实好国家下达我市的“集善工程”、“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在全市广泛开展“助明、助聪、助困、助学、助行”行动和为残疾人解难题送温暖活动;推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2.公共服务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1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推进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进一步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开发力度,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7000名,稳定农村残疾人就业;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保障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开发农村残疾人扶贫项目;完善和新建160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通过多种形式帮扶救助,使2.5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1万人次;为500户农村低保和特困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房。 --建立和完善160个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补助3万人次。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和体育健身服务,进一步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和基层残疾人维权岗,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00%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有需求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制定实施全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广泛深入实施我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全面加快残疾预防体系建设。 3.支撑条件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法规政策建设,制定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天津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细则。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有关残疾人的扶助政策。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建设好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加快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托养、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门人才培养。 --新建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改扩建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等一批骨干残疾人服务设施。 --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统计和残疾人状况监测。完善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和全市残疾人服务网。 --产出一批残疾人事业科技和理论研究成果。 三、“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实施分类救助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继续落实对低保和特困救助的城乡残疾人再给予特殊生活补助的政策。将所有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对流浪乞讨残疾人,社会救助机构要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对符合临时救济条件的残疾人给予临时救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以及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将全市城镇生活和住房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或有两个及以上残疾人的家庭纳入廉租配租住房补贴范围。 2.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全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落实到每个残疾职工。完善和落实全市残疾儿童、重度和低保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全额补助政策。落实有关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政策。完善和落实重度和低保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