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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95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2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突出特色、挖掘潜力、依托载体,延长生态文化产业链,促进传统第一、第二产业向生态文化产业升级。既要在原有基础上做大做强山水文化、森林文化、竹文化、湿地文化、大熊猫文化、茶文化、花文化等物质文化产业,也要充分开发生态文化资源,努力发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核心价值的文艺、影视、娱乐、书画等生态文化精品。充分挖掘生态文化培训、咨询、网络、传媒等信息文化产业,打造森林氧吧、森林游憩和生态农业体验等特色品牌。有序开发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为主的生态文化产业。

  

第五节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抓好生态文明相关地方法规的制订、修订,大力倡导有利于生态文明的行为、风俗、规定,改革或者废除不利于自然和环境的政策、法规、措施。倡导“生态环境就是资源、生态环境就是竞争力”的发展价值观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政绩观。鼓励支持生态文化理论和科学研究,制订有利于生态文化建设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财税政策,扶持新型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建立生态指数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生态状况信息。建立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机制,广泛开展以尊重自然、爱国护根、守望家园为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生态知识、生态伦理和生态审美等生态文化素养,引导人们养成保水、护绿、节能、减废的良好行为习惯,为建设生态四川奠定坚实的文化根基。

  

第七章 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第一节 加强调查监测能力建设


  

  本着“先进实用、维护简便、信息共享”的原则,以资源、水文、气象、生态状况、环境质量、污染源、核与辐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自然灾害等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调查与监测能力和信息网络建设,优化监测站(点)布设,努力提高调查监测覆盖面,推进调查监测科学化、系统化、网络化,初步建立较完备的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调查监测网络,提升生态环境调查监测的统筹性、整体性和联动性。

  专栏6 调查监测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1.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与监测体系建设。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设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新建4个森林生态环境监测站,建立完善草原监理站52个。

  2.生态环境气象保障工程。建设167个土壤水分观测站点、11个卫星遥感生态气象监测站;建立提高森林火险、病虫害气象条件预报预警时空精细化水平的专业数值预报业务系统;建设使我省生态环境信息监测空间分辨率达到百米级的基于地球观测系统/中分辨率成像光谱仪(eos/modis)、风云系列等多种卫星地面接收处理的多轨道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完善能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趋势预报产品的生态环境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对气候变化情景下可能产生的极端气候事件进行预估和影响评估的业务系统,提出解决应对方案。

  3.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全面实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重金属监测网络、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等建设,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新建164个城市空气和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站、177个酸沉监测子站、1个灰霾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14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在重要工业园区建设空气自动监测子站。新建54个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预警自动监测站,改造现有的4艘监测船。在环保重点城市建设14个噪声自动监测站。以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为重点,实施重金属监测网络建设工程。

  4.“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省级生态监测遥感解译中心建设,以环境卫星ab星影像数据为基础,建立省级生态监测遥感动态数据库。在地震灾区、盆周山地易灾地区、金沙江干热河谷、岷江干旱河谷、川西高山高原、川中及川南丘陵地区、秦巴山区、赤水河流域建设10个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站、40个县级生态环境观测站(点)。

  5.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污染源现场监测、监察、监控和执法能力;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数据中心平台,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以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为主体,配置仪器设备,提升重金属监测、监察、监控能力,实施重金属相关企业在线监控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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