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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水土保持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新建9个市(州)的监测分站及其监测站点,完善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全面提高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预防监督、科学研究以及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达到“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分别达到90% 、80% 、70% 。 第二节 加强评估预警能力建设 本着“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加强以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生态健康、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安全、污染防治以及重特大生态灾害和环境污染为重点的生态环境评估预警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及时发布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结果。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评估,及时掌握潜在生态灾害、环境风险,做到事前防范,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专栏7 评估预警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1.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建设。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提高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防控现代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扑救科学化,构建卫星监测、空中巡护、高山瞭望与地面巡护“四位一体”的林火监测体系,新建3个州草原防火指挥中心、48个县草原防火物资站、火情监测点50个,森林草原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 以下。 2.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大熊猫及其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疫病防疫体系建设,严防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人畜共同感染疫病。建立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中心1个,争取建立国家级监测(预警)站80个、省级监测(预警)站50个。 3.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启动实施一批以川西北高寒湿地保护与恢复、川西北防沙治沙、干旱干热河谷地区植被恢复、大熊猫退化栖息地恢复、大型工程废弃地植被恢复、川西北地区退化天然林恢复与重建和森林碳汇计量研究为主的重大科技支撑项目,建设省级重金属污染防治实验室、酸雨及大气复合污染研究实验室、水污染防治实验室、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实验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验室,开展酸雨成因研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研究、农田径流污染防治研究,开展核与辐射监管、监测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放射源监控系统研究,放射性污染治理研究,深入推进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 第三节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本着“快速、科学、有序、安全”的原则,加强以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病虫害、外来物种入侵、自然灾害和重特大环境安全突发事件为重点的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快建立风险源动态信息库和应急专家库。强化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完善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创新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减少灾害损失。 专栏8 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1.人工增雨工程。建设人工增雨作业指挥业务系统;增添人工增雨作业装备;建设和完善人工增雨基地,保障城市供水,提高抗旱减灾能力,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 2.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在老少边穷地区、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建设流动环境应急监测系统。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机构配备应急仪器设备、应急技术人员,开发环境应急监测及处置信息平台系统;推进“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应急接警中心建设;建设省级环境污染与化学毒物侦测、鉴别技术中心,市(州)具备常见污染物和化学毒物的定性定量分析能力,县具备现场采样、现场调查的能力。实施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省级达省级一级标准,省会城市达省级二级标准;其余市(州)达市级标准;80个重点县(市)达县级标准。 3.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测与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省、市(州)及重点县三级核与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省级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省级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设省市两级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立省级核与辐射应急协调指挥系统、省级和21个市(州)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开展覆盖全省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核设施所在地以及攀西地区、川东、川南地区建设区域性重点站,在全省重点城市建设20个剂量率及气溶胶放射性自动监测站、10个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