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医考委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9
【实施时间】 2012-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7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5页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2009年版)》中卫生法规部分进行修订的通知(2012)

[接上页]
3.功能性胃肠道疾病及炎症性肠病的诊断与治疗。

  4.肝硬化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

  5.常规开展规范的胃镜、肠镜检查工作。

  6.黄疸的鉴别诊断。

  7.开展肝穿刺诊断与治疗。

  (四)内分泌科专业。

  1.甲状腺疾病:单纯性甲状腺肿、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甲状腺结节和肿瘤的诊断、鉴别诊断与治疗。甲亢危象的识别和处理。

  2.糖尿病的诊断、分型。合理应用口服降糖药和胰岛素。医源性低血糖、糖尿病酮症酸中度和高渗性非酮症昏迷的诊断和处理。

  3.代谢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

  4.能测定tsh、ft3、ft4、trab、tgab、tpoab。

  (五)肾脏内科专业。

  1.血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2.蛋白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3.原发性肾小球的诊治。

  4.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临床诊断及治疗:糖尿病肾病、紫癜性肾炎、高血压肾小动脉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尿酸性肾病、梗阻性肾病。

  5.尿路感染的诊治(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

  6.急性肾衰的诊治。

  7.慢性肾衰的诊治。

  8.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可选)。

  (六)神经内科专业。

  1.神经系统危重病人的抢救(包括昏迷,脑疝,呼吸肌麻痹,癫痫持续状态等)。

  2.脑血管病的鉴别诊断及治疗。

  3.颅内高压普通病因检查和对症治疗。

  4.头痛的诊断、鉴别诊断、相关检查及治疗。

  5.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

  6.癫痫病诊断分型及抗癫痫药的合理应用。

  7.肌无力初步筛查(可选)。

  (七)肿瘤内科专业(可选)。

  1.食管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2.胃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3.结、直肠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疗。

  4.小细胞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5.非小细胞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6.乳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7.原发性肝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8.晚期肿瘤临终关怀治疗及三阶梯镇痛治疗。

  9.深静脉穿刺置管常规。

  10.骨髓抑制患者处理常规。

  (八)血液内科专业(可选)。

  1.常见贫血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缺铁性、溶血性、巨幼细胞性)。

  2.各种白血病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5.多发性骨髓瘤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6.恶性淋巴瘤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7.骨髓穿刺及细胞形态学、组织化学分类。

  8.常见出血性疾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二、外科(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

  (一)普通外科专业。

  1.常见外科急腹症的手术处理。

  2.肝部分切除、脾切除术。

  3.重症急性胰腺炎引流术。

  4.门静脉高压症断流术(可选)。

  5.胆总管切开取石(探查)t管引流术、胆肠内引流术。

  6.甲状腺次全切除术。

  7.胃癌根治性大部切除术。

  8.乳腺癌根治术。

  9.胸腹联合损伤的救治。

  10.右/左半结肠切除术。(可选)

  11.无张力疝修补术

  (二)骨科专业。

  1.四肢骨折钢板或髓内钉内固定术。

  2.骨关节肿瘤的手术治疗(可选)。

  3.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可选)。

  4.腰椎间盘摘除术(可选)。

  5.脊椎后路椎板减压。

  6.周围神经损伤(缺损)的修复术。

  7.关节融合术。

  (三)神经外科专业。

  1.颅骨凹陷骨折复位术。

  2.颅骨成形术。

  3.常见脑肿瘤手术(脑膜瘤、胶质瘤)(可选)。

  4.颅内血肿清除术。

  5.椎板切除减压术。

  6.脑室内、外减压术。

  (四)泌尿外科专业。

  1.膀胱部分切除术。

  2.膀胱损伤修补术。

  3.肾切除术。

  4.附睾切除术。

  5.输尿管、膀胱切开取石术。

  (五)心胸外科专业(可选)。

  1.常见胸部创伤救治。

  2.肺叶及全肺切除术。

  3.贲门、食管下段肿瘤切除术。

  4.贲门括约肌切开成形术。

  5.心包部分切除术。

  (六)烧伤整形科专业(可选)。

  1.各期烧伤清创术。

  2.切(削)痂植皮术(<20%tbsa)。

  3.焦痂切开减压术。

  4.内穿刺植皮术。

  5.微粒皮移植术。

  6.带蒂皮瓣修复术。

  三、妇产科

  (一)妇科专业。

  1.子宫肌瘤剔除术。

  2.子宫全切术。

  3.附件切除术。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