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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医考委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9
【实施时间】 2012-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7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7页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2009年版)》中卫生法规部分进行修订的通知(2012)

[接上页]
(十)b超诊断在急诊中的应用。

  (十一)中暑、溺水、电击及自缢处理。

  (十二)急性心肌梗塞的监测和抢救。

  (十三)哮喘持续状态的抢救。

  (十四)各种大出血的初步急救。

  十一、康复医学科

  (一)运动系统、神经系统一般伤病、疼痛与功能障碍的康复,各种急慢性炎症的康复。

  (二)功能评定:运动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

  (三)康复治疗:

  1.物理治疗:耐力训练、肌力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步行训练、平衡训练、手法治疗、牵引疗法,高、中、低频电疗,光疗、超声波疗法、磁疗、冷热疗法、压力疗法等;

  2.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

  3.传统康复治疗:针炙、推拿(如本院中医科开展此类治疗,康复医学科可不开展)。

  十二、麻醉科

  (一)麻醉前评估、准备及制定麻醉实施方案。

  (二)手术病人进行有创和无创的血压、心率、心电、血氧饱和度及体温的连续定量监测:全麻病人进行呼末二氧化碳监测。

  (三)各种阻滞麻醉、吸入全麻、静脉全麻和复合麻醉。

  (四)各专科手术的麻醉处理。

  (五)心、肺、脑复苏、除颤技术。

  (六)术后镇痛、无痛分娩、无痛诊断性检查的。

  (七)机械通气支持的条件与技能。

  

  附件2:

  
二级综合医院医技科室基本技术项目

  


  为有序合理使用本区域的医疗资源,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应立足本院常见病临床诊疗需求为主,若是非本院临床常用项目或县(直辖市的区)域内已有三级综合性医院可实行委托服务。

  一、检验科

  (一)常规开展至少400项检验项目,包括临床输血学、临床血液学、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临床微生物学。

  (二)开展a、b、o血型及rh血型鉴定和不规则抗体检查;有输血管理制度,成分输血率≥90%,红细胞使用率≥80%。

  (三)开展各种标本(尿液、粪便、痰液、脑脊液、胸腹水、精液、阴道分泌物和血液等)的物理、化学、涂片检查;开展血常规、溶血、骨髓细胞形态(组化、免疫分型)凝血、血流变等实验;如用尿沉渣分析仪有复检标准,复检有记录并报告;血常规检查有镜检标准,镜检有记录并报告。

  (四)临床化学:检测类别包括蛋白、酶类、脂类、电解质、激素、血气等;有生命紧急值和报告制度。

  (五)临床免疫学:检测类别包括体液免疫、细胞免疫、病原体血清学、肿瘤标志物、自身抗体、特定蛋白等;elisa实验以酶标仪读数判断结果,并有原始记录。

  (六)临床微生物学:开展项目包括涂片、培养、鉴定、药敏等试验及耐药性的检测、常见细菌鉴定要求到种,药敏试验用药的选择有制度和依据,细菌培养阳性率≥30%。

  (七)所有开展项目均建立操作文件,有规范的标本管理和报告记录;所有专业均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工作,平均rcv小于省推荐rcv;参加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内质评活动,成绩合格。

  二、病理科

  (一)常见病的活体组织大体和镜下病理诊断。

  (二)各种细胞学检查,包括痰、尿、胸腹水、脑脊液、乳头溢液、子宫颈细胞等。

  (三)常规苏木素伊红染色法和几种特殊染色法,包括网织纤维、masson、ab和pas、抗酸、vg等。(可选)

  (四)冰冻切片诊断(可选,若开展恶性肿瘤手术者为必备)。

  (五)石蜡切片诊断的准确率≥95%。

  三、医学影像科

  (一)设备要求。

  1.大型x线机、cr/或dr、胃肠造影机。

  2.超声诊断仪。

  3.ct(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二)影像诊断学要求。

  1.全身各部位的x线摄影(包括cr或dr)、床旁摄影及相应诊断等。

  2.胆囊、胆道、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等影像学检查及诊断等。

  3.ct检查及诊断(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4.动脉及静脉造影术。(可选)

  (三)超声波诊断学要求。

  1.表浅器官(眼、甲状腺、乳腺)的检查及诊断。

  2.腹部脏器与泌尿系器官的检查及诊断。

  3.妇产科疾病的检查及诊断。

  4.心脏与周围血管(颈部血管、四肢血管)的检查及诊断(可选)。

  5.浆膜腔超声波引导穿刺治疗。(可选)

  6.超声波穿刺细胞学和组织学检查。(可选)

  7.颅脑超声波检查(可选)。

  四、药剂科

  (一)有本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二)采购抗菌药物品种≤35种。

  五、临床功能检查

  (一)心功能检查。

  心电图检查及正确诊断。

  (二)肺功能检查。

  一般肺功能检查。

  (三)电生理检查。

  脑电检查、无创心电生理检查

  (四)内镜检查。

  食道、胃、十二指肠、乙状结肠、直肠内窥镜检查。

  下段泌尿道内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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