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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医考委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9
【实施时间】 2012-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7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2009年版)》中卫生法规部分进行修订的通知(2012)

[接上页]
(四)根据《统计法》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

  四、应急管理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服从指挥调度,承担本县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二)建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机制。

  (三)医院有明确的应对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四)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

  (五)合理进行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五、临床医学教育及科研

  (一)承担政府分配的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二)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或承担本地区全科医师培养任务。

  (三)有制度保障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四)有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调查研究,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取得成果。

  六、具有承担公立医疗卫生中心功能任务的能力和资源(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一)承担公立医疗卫生中心的功能和任务。

  (二)在主管部门组织下,承担建立与完善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三)学科专业设置与诊疗技术能力在同级医院中具有明显优势。

  (四)根据政府指令,接受城市三甲医院对口支援的医院,力争达到二级甲等级别,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第二章 医院服务


  一、预约诊疗服务(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一)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二)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三)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四)建立与上级对口支援医院以及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转诊服务。

  二、门诊流程管理

  (一)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二)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提前告知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有效就诊。

  (三)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协调配合。

  (四)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配套医疗资源。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一)合理配置急诊资源,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三)加强急诊检诊、分诊,急危重症患者与一般急诊患者分区救治,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

  (四)建立急诊住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建立创伤、农药中毒、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高危妊娠孕产妇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需紧急抢救的危重患者可先抢救后付费,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五)开展急救技术操作规程的全员培训,实行合格上岗制度。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能用核心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来加强急诊质量全程监控管理与定期评价,促进持续改进。

  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

  (一)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改进服务流程,方便患者。

  (二)为急诊患者入院制定合理、便捷的收入院制度与程序。危重患者应先抢救并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三)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内,在主管部门组织下,医院应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

  (四)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管理,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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