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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586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第106章 电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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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合理数目的公众收费电话机,包括设置在公有或私有设施之内而公众可使用(包括间歇性使用)的收费电话机;
  
  (c)合理数目的为方便听觉受损人士有效使用而设计的公众收费电话机;
  
  (d)合理数目的为供身体伤残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轮椅人士)使用而设计的公众收费电话机;
  
  (e)由服务员提供的电话号码索引查询服务、故障报告服务、疑难解决服务及接驳服务;
  
  (f)热带气旋警告服务;
  
  (g)雷暴及豪雨警报服务;
  
  (h)水浸警报服务;
  
  (i)提供一个或多于一个紧急服务的电话号码;及
  
  (j)局长根据在第37条下订立的规例而包括的其他服务;“专利牌照”(exclusive licence) 指就电讯网络、电讯系统、电讯装置或电讯服务的经营或提供而以专利形式发出的牌照;
  
  “控制”(control) 就任何相联法团而言,指─
  
  (a)具有该法团全体大会中15%或以上的表决权的实益权益,或控制该法团全体大会中15%或以上的表决权的行使;或
  
  (b)控制该法团董事局中15%或以上的董事;“船只”(vessel) 的涵义与《船舶及港口管制条例》(第313章)给予该词的涵义相同;
  
  “通讯”(communication) 包括─
  
  (a)人与人、物与物或人与物之间的通讯;及
  
  (b)通过下述形式进行的通讯:语言、音乐或其他声音、文字、影像(不论是否活动的)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讯号或由不同形式的讯号组成的讯号;“无线电波”(radio waves) 指在无人造波导的空间中传播而频率低于3000吉赫的电磁波;
  
  “无线电通讯”(radiocommunications) 指藉无线电波进行的电讯通讯;
  
  “无线电通讯发送器具”(radiocommunications transmitting apparatus) 指任何以无线电波进行发送的器具或任何该等器具的任何元件; (由2003年第33号第3条增补)
  
  “无线电通讯装置”(radiocommunications installation) 指无线电发射器、接收机、天线、支结构、用作或拟用作与无线电通讯相关的附属设备或器具;
  
  “无线电发射器”(radio transmitter) 指任何设计作或拟作发送或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通讯器具;
  
  “无线电频谱”(radio spectrum) 指能进行无线电通讯的频率范围;
  
  “过境物品”(article in transit) 具有《进出口条例》(第60章)第2条给予该词的涵义; (由2003年第33号第3条增补)
  
  “发出”(issue) 包括批给;
  
  “传送者牌照”(carrier licence) 指就设置或维持向公众往来传送通讯的电讯网络而发出的牌照,而该等通讯是以点对点、点对多点或广播形式在位于香港的固定地点之间、移动地点之间或固定地点与移动地点之间传送的,或是以该等形式在位于香港与香港以外地方的固定地点之间、移动地点之间或固定地点与移动地点之间传送的,而该等位于香港的地点是被未批租政府土地所分开的,但该等牌照并不包括附表1所列的牌照; (由2003年第30号第2条修订)
  
  “传送者牌照持牌人”(carrier licensee) 指传送者牌照的持有人;
  
  “号码可携性”(number portability) 指在电讯服务的任何顾客更换电讯服务的使用地点或提供者时,可让该顾客将指配给他的号码或编码保留的能力;
  
  “号码计划”(numbering plan) 指香港的电讯号码计划,该计划列出使用于或设计以供使用于根据以下其中一项而设置、操作和维持的任何电讯设施的号码及编码计划,以及就与该等电讯设施相关而使用或设计以供如此使用的号码及编码计划─
  
  (a)牌照;或
  
  (b)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第39条作出的命令;“电讯”(telecommunications) 指藉导向电磁能或无导向电磁能或藉此二者而发送、发射或接收通讯,但拟让人眼直接接收或看见的任何发送或发射除外;
  
  “电讯人员”(telecommunications officer) 指与电讯服务相关而受雇的人;
  
  “电讯市场”(telecommunications market) 指任何提供或获取电讯网络、电讯系统、电讯装置或顾客设备或服务的市场;
  
  “电讯系统”(telecommunications system) 指藉导向电磁能或无导向电磁能或藉此二者而传送通讯的电讯装置或连串装置;
  
  “电讯服务”(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 指藉导向电磁能或无导向电磁能或藉此二者而传送通讯的服务;
  
  “电讯业”(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y) 指由提供或供应电讯网络、电讯系统、电讯装置、顾客设备或服务的人组成的行业;
  
  “电讯装置”(telecommunications installation) 指为电讯网络、电讯系统或电讯服务或与电讯网络、电讯系统或电讯服务相关而维持的器具或设备;
  
  “电讯网络”(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指藉导向电磁能或无导向电磁能或藉此二者而传送通讯的系统或连串系统;
  
  “电讯线路”(telecommunications line) 指为电讯或与电讯相关而用作或拟用作持续人造波导的任何导线、电缆、管道、光纤、丝线、线路、输送管、电线杆、接线柱、管子、导管、支结构、附属设备或器具或其他物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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