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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791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第215章 东区海底隧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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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道路公司不按照路政署署长根据第(2)款发出的指示移去任何工程或机械装置,路政署署长可将该工程或机械装置移去。
  
  (4)凡路政署署长根据第(3)款进行任何工程,所需费用须作为道路公司欠政府的债项,由政府向道路公司追讨。
  
  (由1986年制定)
  
  第215章  第33条海床及施工区的修复
  
  (1)道路公司须在建造工程完成时,或于其后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自费进行下述工程,以达到路政署署长合理满意的程度─
  
  (a)将受影响的海床修复至与路政署署长根据第25条所批准的设计相符;
  
  (b)按照该等设计的要求,处理受建造工程的施工影响的土地;及
  
  (c)将受建造工程影响的全部其他土地修复至尽可能接近在承办该等工程前的状况。(2)如道路公司没有按照第(1)款实施任何工程,则路政署署长可实施该项工程。
  
  (3)凡路政署署长根据第(2)款进行任何工程,所需费用须作为道路公司欠政府的债项,由政府向道路公司追讨。
  
  (由1986年制定)
  
  第215章  第34条电缆、管道等的改道
  
  (1)凡有需要或适宜将任何公用设施改道,以容许建造工程得以继续进行而不受阻,本条即适用。
  
  (2)路政署署长可应道路公司的请求,将由政府或官方的任何代理人控制的任何公用设施改道,或允许道路公司自费将其改道;但道路公司未获路政署署长授权,不得将该等公用设施改道。
  
  (3)凡路政署署长因应根据第(2)款作出的请求而将公用设施改道,该改道所需的费用须作为道路公司欠政府的债项,由政府向道路公司追讨。
  
  (4)路政署署长可藉书面通知命令任何公用设施的拥有人或控制该等设施的人─
  
  (a)按照命令所指明的方式,将公用设施改道;及除此之外,或作为另一选择;
  
  (b)使组成该等公用设施,或附属于该等公用设施的任何电缆、管道、仪器或物件,可安全地作改道。(5)如拥有人或其他人没有遵从根据第(4)款发出的任何命令,则路政署署长可实施该项改道工程。
  
  (6)任何人为遵从根据第(4)款所作出的指示而招致的费用,须由道路公司向该人支付,其款额由道路公司与该人协定,如没有协议,则由路政署署长厘定。
  
  (由1986年制定)
  
  第215章  第35条道路公司的其他义务
  
  (1)道路公司须确保依据工程项目所承办的填海工程所用的所有填料,均取自路政署署长认可的来源,其质素亦属路政署署长所认可者。
  
  (2)除《沙粒条例》(第147章)另有规定外,道路公司于建造工程进行期间从海床挖出的任何泥石,须自费移往路政署署长指示的海上倾卸废物区或其他地区。 (由1996年第404号法律公告修订)
  
  (3)为建造工程而挖出的石块,事先未获路政署署长批准,不得为出售目的而压碎成粒料或粒料衍生物,及不得出售,而出售须依据批准的条款进行;该等条款可要求付款予政府,不论属按出售而收取的专营权费或按其他形式,以作为给予批准的代价。
  
  (4)道路公司须按照路政署署长指示的方式,自费将因进行建造工程而损坏的海堤、公共道路、雨水渠、输水管或其他公共财产,修理妥善。
  
  (5)在根据第18条所决定的完成工程日期后,道路公司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自费向路政署署长提供已建成的建造工程的图则,图则的数量(最多不超过10套)及格式均须按路政署署长所要求者。
  
  (由1986年制定)
  
  第215章  第36条欠妥之处
  
  第VII部
  
  有关建造工程的持续义务
  
  及条文∶规例
  
  (1)除第(2)及(3)款另有规定外,直至根据第4(1)条批授的专营权届满或遭撤销为止,无论何时道路公司均有法律责任在建造工程明显出现欠妥之处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修理妥善,达到路政署署长合理满意的程度。
  
  (2)铁路开始经营日期当日及其后,直至根据第5(1)条批授的专营权届满或遭撤销为止,无论何时铁路公司均有法律责任在铁路工程明显出现欠妥之处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修理妥善,达到路政署署长合理满意的程度。
  
  (3)凡铁路公司因第(2)款的条文而有法律责任将任何欠妥之处修理妥善,除非路政署署长认为铁路公司没有履行或不合理地拖延履行其根据第(2)款须就该等欠妥之处负起的义务,且他以书面将该欠妥之处以及铁路公司没有履行或拖延履行一事通知道路公司,否则道路公司根据第(1)款将任何欠妥之处修理妥善的法律责任不会产生。
  
  (4)路政署署长可藉书面通知,要求道路公司或铁路公司(视属何情况而定)实施他认为必需的工程,以将根据本条该公司有法律责任修理妥善的欠妥之处以及因该欠妥之处而引致的建造工程上的损坏,修理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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