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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联合行动计划,健全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二)强化属地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将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人,切实履行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要积极争取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执法办案设备,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构建监管平台。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档案,加快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进程,逐步实现监管信息直报。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多种媒体和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督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 六、重点工作安排 (一)2月,组织收看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0年安徽省农资打假工作。 (二)2-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3月,组织开展第六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现场培训咨询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培训活动。 (四)7月,总结上报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研究下半年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五)9-10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进行市场整顿,开展秋季督查,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六)12月,总结2010年工作,检查各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