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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农市[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5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当地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各地在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制定应对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炒作的应急预案,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
  
  附件:1.2010年种植业产品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2010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2010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2010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2010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2010年水产品禁用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8.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2010年种植业产品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四中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巩固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成果,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强化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安全间隔期管理为重点,围绕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的生产环节,建立健全生产档案管理,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大农残检测力度,完善监管机制,提升蔬菜、茶叶、水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杜绝在蔬菜、茶叶、水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禁用农药行为,蔬菜(食用菌)农药残留部级和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茶叶、水果农药残留全国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8%以上,蔬菜(食用菌)例行监测不合格样品中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率降低5个百分点,农业部蔬菜、茶叶、水果标准创建园100%纳入监控范围。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蔬菜、茶叶、水果产品以获“三品”认证的产品为重点整治品种,农药产品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为重点整治品种。
  
  (二)重点单位
  
  全国无公害基地创建县内的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地批发市场;承担全国园艺产品标准园创建的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世博会期间供沪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的企业、合作组织和生产基地;亚运会期间供粤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的企业、合作组织和生产基地。
  
  (三)重点区域
  
  14个蔬菜(食用菌)标准园创建县,10个茶叶标准园创建县,1个水果标准园创建县(原9个全国无公害基地创建县已包括在内)。
  
  四、整治任务
  
  一是整顿农药市场秩序。积极配合全省组织开展的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要对全省蔬菜、水果、茶叶无公害生产基地县及全国园艺标准园创建县范围内的农药经销网点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严禁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配合工商部门强化对经营业主的业务培训,积极推行连锁配送服务。
  
  二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组织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积极推行五统一服务(植保队伍、病虫监测、购药配药、病虫害防治和技术培训),切实规范生产过程。
  
  四是开展农药残留监测。要积极配合农业部组织安排的对我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和全国园艺标准园创建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鼓励蔬菜、茶叶、水果生产单位、企业开展日常经常性的产品自检工作,强化蔬菜市场的监测力度,确保质量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挑选业务精、善管理的同志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要充实农药执法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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