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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77号
【颁布时间】 2010-04-08
【实施时间】 2010-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3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3.法定办理时限:金融机构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出验收申请,公安机关邀请金融专家库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公安机关验收合格的发给《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4.承诺办结时间:完成验收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十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安全审核
  
  1.设定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申报材料:(1)《洛阳市网吧年度审验登记表》(一式三份);(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4)省公安厅制作的网吧信息安全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安全员身份证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5)文化部门出具的《开办条件核准意见书》或《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6)安装由省公安厅统一认定的“过滤王”安全管理软件的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提出申请;(2)填写备案表;(3)备齐申报材料;(4)报公安机关审核。
  
  4.法定办理时限:自收到符合条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承诺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十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变更审核和验收审批事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
  
  2.申报材料:(1)一般多层建筑审核(不带自动消防设施): ①《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②全套工程设计图纸。(2)多层带自动消防设施工程及高层带自动消防设施工程:①第(1)项所需提供的所有资料;②《自动消防设施防火审核申报表》;③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设计专篇。(3)装修工程(不带自动消防设施):①《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②装修工程所在建筑主体消防审核意见书或主体消防验收意见书;③全套装修设计图纸。(4)装修改造工程(含自动消防设施):①第(3)项所需提供的所有资料;②填写《自动消防设施防火审核申报表》;③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设计专篇;④消防设施设计图纸。(5)工程竣工验收:①《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②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及有关说明;装修工程所在建筑主体消防审核意见书、验收意见书及有关变更情况说明;③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监理记录资料;④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⑤与具有法定资格的维保公司签订的维保协议;⑥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⑦建筑内部装修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其他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材料(仅室内装修工程提供)。
  
  3.办理程序: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报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消防机构窗口受理,并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公安消防机构收到申报资料后,派出不少于2人具有建筑审核资格的消防监督人员前往施工地点和施工现场及工程竣工地点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不合格的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书》,经验收合格的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不合格的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书》。
  
  4.法定办理时限:公安消防机构自依法受理之日起,一般建筑工程及装修工程,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对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高层公共建筑工程的审核,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1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
  
  5.承诺办结时间:规定时限内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十四)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
  
  2.申报材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建筑(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建筑(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备案书;消防设施分布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组织及各级人员职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法人代表身份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建筑(装修)有关图纸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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