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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刑事案件立破情况周报制度。 (1)统计上报每周刑事案件立破情况;(2)本制度由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负责,各分、县局警令部具体办理;(3)调研处负责汇总上报市领导,每周做一次综述、小结和特点分析;(4)警务督察支队、刑警支队、法制处负责统计不实的监督督察。 3.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转两提”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内部主要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2. 市局党委议事制度;3.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4. 例会制度;5. 学习制度;6. 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7.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8. 值班备勤制度;9. 考勤制度;10. 值日警官制度;11. 请销假制度;12. 文件传阅制度;13. 印章管理使用制度;14. 保密制度;15. 机要室传真工作守则;16. 密电管理规定;17. 机要文件传阅制度;18. 机要文件借阅制度;19. 机要文件收发办理制度;20. 档案管理制度;21.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22. 档案借阅制度;23. 档案归档制度;24. 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25. 枪支管理使用规定;26. 财务管理规定;27. 卫生管理制度;28. 资产管理制度;29. 公物管理制度;30. 门卫警卫制度;31.网络安全管理规定;32. 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制度。 十一、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 建设全国同类型城市中最安全城市。 2. 认真抓好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全面落实“驻勤制”,实现社区一区一警的警力配置标准,为平安洛阳建设奠定基础。 3. 做好案件侦破工作,全年刑事案件破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发案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发生在全省有影响的案事件。 4. 加大命案侦破力度,现发命案破案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5. 强化情报信息工作,积极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不发生因公安工作失误造成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6. 加强队伍管理,公安机关不发生影响较大、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 7. 公安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及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全省先进行列。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事)件被全省通报批评的情况。 (二)承诺责任事项 1. 认真为企(事)业单位、为群众办理的实事。 (1)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派驻首席治安服务警官,努力服务企业发展。 (2)在公安基层窗口单位,推行“4s”(迅速、诚恳、灵巧、研究)服务和延时工作服务制,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每周二和每月20日为局长接待上访群众日,解决群众反映的公安信访事项。 (4)进一步加强宠物管理,治理狗患,净化城市环境。 2.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廉洁自律、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加强行风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局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3. 认真履行机关内部安全生产责任。 全面落实局机关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健全和完善安全措施。定期对全体民警进行防火、防盗、防传染性疾病、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保密及预防其他安全事故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形成制度化。严格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各类伤亡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局领导班子对局机关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