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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21进出口企业活期存款:凡进出口企业存入本行的本外币活期存款,用此科目核算。 本科目按存款人设分户帐。 222进出口企业定期存款:凡进出口企业存入本行的本外币定期存款,用此科目核算。 本科目按每笔存款设分户帐。 223存入保证金:凡本行办理保险业务,接受存入的保证金,用此科目核算。 225发行债券:凡经批准本行在国内外已发行的本外币债券,用此科目核算。 231借入买方信贷:凡以买方信贷方式,由出口方银行向本行提供的贷款,用此科目核算。 本科目按贷款人设分户帐。 232借入外国政府贷款:凡由外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用此科目核算。 本科目按贷款人设分户帐 233借入混合贷款:凡以混合贷款的方式,借入的贷款,用此科目核算。 本科目按贷款人设分户帐。 234借入国外产业贷款:凡从国外银行借入的商业贷款,用此科目核算。 本科目按贷款人设分户帐。 241应付债券利息:凡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的应付债券利息,用此科目核算。 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设分户帐。 计算应付债券利息时,借记“发行债券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第二年冲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42应付利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本行吸收的各项存款及各项借入款当期应付未付的利息(不含应付债券利息),用此科目核算。 计算应付利息时,借记有关利息支出,贷记本科目;第二年冲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43应付工资:凡本行当期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不论是否在本期支付,均用此科目核算。向开户行提取现金,准备发放工资时,借记“现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244应付及暂收款:凡对外临时性的应付未付款项,以及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临时性暂收款项,用此科目核算。 银行发生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转销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45应交税金:凡本行应缴纳的各种税金,用此科目核算。 按有关规定计算应缴税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缴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46预提费用:凡本行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等,用上科目核算。 银行预提计入本期费用时,借记“业务费用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支出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预提费用的预提数与实际发生数有差额时,应记入发生期的成本、费用。 本科目按费用种类设分户帐。 247应付福利费:凡本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此科目核算。 提取福利费时,借记“人事费用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有关福利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51外汇买卖:凡本行按国家外汇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外汇或外币买卖时,用此科目核算。 买入时,外币金额贷记本科目,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卖出时,外币金额借记本科目,人民币金额贷记本科目。 252掉期资金:凡通过国际市场办理利率调换或贷币调换,用此科目核算。 本科目余额借贷双方反映。 261未到期保险责任准备金:本科目核算本行实行一年期结算损益的保险业 务为承担未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按规定比例和方法提取本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借记“提存未到期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转回上年同期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转回未到期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本科目按本年和上年设置明细帐。 262未决保险赔款准备金:本科目核算本行保险业务为支付在核算期内已发生责任事故、已报告的未决赔款所提取的准备金。 结算损益年度终了,按业务部门提供的未决赔款数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借记“提存未决保险赔款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前一结算期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转回未决保险赔款准备金”科目。 本科目按险种设分户帐。 265保险长期责任准备金:本科目核算本行实行三年期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未到结算损益年度时,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余额提取的准备金。 年终提取责任准备金是,借记“提存长期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转回上年提取的责任准备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转回长期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