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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进出口银行
【颁布时间】 1995-01-18
【实施时间】 1995-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87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中国进出口银行会计制度

[接上页]

  本科目应按业务种类和业务年度等设明细帐,期末应无余额。
  
  556提存长期保险责任准备金:本科目核算企业实行三年期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未到结算损益年度时按业务年度提取的责任准备金。
  
  年终按规定提存本期责任准备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责任准备金”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应按业务种类和业务年度等设置明细帐,期末应无余额
  
  表外科目:
  
  0101催收利息:凡已转入催收款项的贷款项下的未收利息,用此科目核算。
  
  0102各项保函款项:凡应客户的要求,对外开出保函,承担保证责任,本行对外所负的责任,用此科目核算。
  
  附:二附则
  
  第一章 帐务组织及帐务处理
  
  第一条 银行帐务分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明细核算是由各种分户帐、登记簿、卡片帐、余额表组成;综合核算是由总帐、科目日结单、日计表组成。前者按帐户核算,反映各单位、各种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后者按科目核算,反映各种业务各类资金的增减变化情况。两者都是反映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和业务、财务活动的主要依据。两个系统的帐簿,都必须根据同一凭证分别进行核算,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的数字必须相符。
  
  第二条 帐务处理是从审查或编制凭证开始,经过记帐、复核、对帐、平帐到编制日记表的全过程,它们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也是记录一切业务活动的必要手续,必须建立合理的操作程序和加强检查核对,保证做到帐帐、帐款、帐实、帐据、帐表和内外帐相符。
  
  第三条 明细核算
  
  分户帐是明细核算的主要形式,是各科目的明细记录,也是同国外银行及国内有关单位对帐的依据,必须分货币按帐户立帐,并连续记载,以具体反映各个帐户的资金活动情况,不得以凭证代替分户帐。分户帐一般由电脑自动产生,个别户如若需要可考虑设手工帐。
  
  一、分户帐的格式,一般通用的格式有以下四种:
  
  (一)甲种帐设有借、贷、余额三栏,一般适用于不计息科目的帐户。
  
  (二)乙种帐设有借、贷、余额、积数四栏,一般适用于在帐簿加计积数,计算利息的各帐户。
  
  (三)丙种帐设有借、贷方发生额和借、贷方余额四栏,适用于存贷双方反映余额的帐户。
  
  (四)丁种帐设有借、贷方发生额、余额和销帐四栏,它兼有分户核算。
  
  二、分户帐记载方法,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帐页上首按规定应填记的主要事项(如科目、户名、帐号、贷币符号、利率、帐页编号等)均应详细填明。
  
  (二)记帐时必须切实核对户名、帐号、币别、印签、业务内容等,防止串户。
  
  (三)所有记帐传票,均应分别情况,当时或当日逐笔记载分户帐,并随时结出余额。
  
  (四)为了简化记帐手续,对于同一收、付单位的多笔业务凭证,也可按照有关业务核算手续的规定,并取得开户单位同意后,汇总编制传票,交原始凭证作为传票附件,凭传票记帐。
  
  (五)现金收入,必须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了,必须先记帐后付款;转帐业务应先记借方帐,后记贷方帐。
  
  (六)存款帐户只能反映贷方余额,贷款帐户只能反映借方余额,注意防止存款帐户发生透支,或放款帐户发生超额。
  
  (七)分户帐摘要栏内,应扼要填写业务内容,有关凭证的号码等项。
  
  三、卡片帐可按业务先后,分类、分货币、分帐户排列,并应设立登记簿控制;销帐后卡片应定期装订。
  
  登记簿采用收入、付出、余额三栏的通用格式。
  
  四、各种帐簿,卡在启用或装订时,均应填写“帐首”,并由有关人员盖章;活页帐应由记帐员、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盖章后才能启用。
  
  五、余额表分为计息余额表,适用于计息的各科目;一般余额表,适用于不计息的各科目。
  
  第四条 综合核算
  
  一、总帐是综合核算和明细核算相互统驭和核对的主要工具,是各科目的总括记录,也是编制月计表、业务状况报告表的依据。
  
  二、总帐填记
  
  (一)总帐按科目按货币设立,由电脑根据原始数据自动生成。
  
  (二)总帐的余额应根据本科目的上日余额,加、减本日发生额,求出本日余额。对于借款方余额,双方反映的科目,其总帐上的本日余额,应根据该科目各分户帐,分别借方或贷方余额加计总数填记,不得轧差反映,并将上日余额轧差,加减本日发生额与本日余额的差额核对。每月终了,应加计本月的借、贷方发生额和本年累计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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