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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会计部门接到汇票和承兑协议,应审查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出票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存款帐户,汇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名称、帐号是否相符,汇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审核无误后,在第一、二联汇票上注明承兑协议编号,并在第二联汇票“承兑人签章”处加盖汇票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由出票人申请承兑的,将第二联汇票连同一联承兑协议交给出票人;由持票人提示承兑的,将第二联汇票交给持票人,一联承兑协议交给出票人。同时,按照规定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 承兑银行根据第一联汇票卡片填制银行承兑汇票表外科目收入凭证,登记表外科目登记簿,并将第一联汇票卡片和承兑协议副本专夹保管。对银行承兑汇票登记簿的余额要经常与保存的第一联汇票卡片进行核对,以保证金额相符。 (二)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汇票的处理手续 持票人凭汇票委托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应填制异地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在“委托收款凭据名称”栏注明“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汇票号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开户行。 银行按照一、(一)项有关审查内容审查后,在委托收款凭证各联上加盖“银行承兑汇票”戳记。其余手续按照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的手续处理。 (三)承兑银行对汇票到期收取票款的处理手续 1、承兑银行应每天查看汇票的到期情况,对到期的汇票,应于到期日(法定休假日顺延)向出票人收取票款。填制二联特种转帐借方凭证,一联特种转帐贷方凭证,并在“转帐原因”栏注明“根据××号汇票划转票款”。其分录是: (借)××科目出票人户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出票人户 一联特种转帐借方凭证加盖转讫章后作支款通知交给出票人。 2、出票人帐户无款或不足支付时,应转入该出票人的逾期贷款户,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帐户无款支付的,应填制二联特种转帐借方凭证,一联特种转帐贷方凭证,在“转帐原因”栏注明“××号汇票无款支付转入逾期贷款户”。其分录是: (借)××科目出票人逾期贷款户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出票人户 一联特种转帐借方凭证加盖业务公章交给出票人。 帐户不足支付的,除按照二、(三)2、上述有关手续处理外,加填二联特种转帐借方凭证,在“转帐原因”栏注明“××号汇票划转部分票款”。其分录是: (借)××科目出票人户 (借)××科目出票人逾期贷款户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出票人户 一联特种转帐借方凭证加盖转讫章作支款通知交给出票人。 (四)承兑银行支付汇票款项的处理手续 承兑银行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抽出专夹保管的汇票卡片和承兑协议副本,并认真审查: 1.该汇票是否为本行承兑,与汇票卡片的号码和记载事项是否相符; 2.是否作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3.委托收款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 经审查无误,应于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后的见票当日,按照委托收款付款的手续处理。其分录是: (借)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出票人户 (贷)联行往帐 或(贷)辖内往来 另填制银行承兑汇票表外科目付出凭证,销记表外科目登记簿。 (五)持票人开户行收到汇票款项的处理手续 持票人开户行接到承兑银行寄来的联行报单和委托收款凭证或拍来的电报,按照委托收款的款项划回手续处理。其分录是: (借)联行来帐 或(借)辖内往来 (贷)××科目持票人户 三、商业汇票贴现的处理手续 (一)银行受理汇票贴现的处理手续 持票人持未到期的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贴现凭证(附式九),在第一联上按照规定签章后,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银行信贷部门按照信贷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由有关人员签章后送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接到作成转让背书的汇票和贴现凭证,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无误,贴现凭证的填写与汇票核对相符后,按照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计算的规定和规定的贴现率计算出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其计算方法是: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