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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9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澳大利亚移民立法修正案法1989

[接上页]

  (a)为了进入澳大利亚之目的而逃避主管人,
  
  (b)在进入澳大利亚之时或之前,他或她,
  
  (i)向主管人或依照本法案的规定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能的人,出示或被促使出示,与入境相关的,
  
  (A)假文件,或者,
  
  (B)在重要细节上包括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旅客卡片,
  
  (ii)向主管人或依照本法案的规定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能的人,作出或被促使作出,与入境相关的陈述,该陈述在重要细节上包括虚假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c)在对该人给予或签发签证时或之前,她或他,
  
  (i)向主管人或依照本法案的规定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能的人,出示或被促使出示,与签证之签发相关的虚假文件,或
  
  (ii)向主管人或依照本法案的规定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能的人,作出或被促使作出的陈述,在重要细节上是错误的或是误导性的,
  
  (d)若该人进入澳大利亚境内时,该人,
  
  (i)染有规定的疾病,或是身体或心理上受规定的限制,
  
  (ii)该人被判有罪,或是被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一年以上的监禁,
  
  (iii)该人犯了两种或两种犯罪,且被判处的总的关押期间超过1年,
  
  (iv)该人被指控为犯罪,且,
  
  (A)被发现在其心智不健全的时候,构成犯罪,
  
  (B)因为犯罪的时候心智不健全而被释放,
  
  (v)该人被逐出澳大利亚或其他国家,
  
  (vi)在规定的情况下,不被其他国家接纳;
  
  (2)如具备以下条件,该款的规定适用于非公民,不论其进入澳大利亚是在本条生效前还是生效后,
  
  (a)入境之后,向其颁发了授权该人停留在澳大利亚的入境许可证,
  
  (b)与入境许可证之给予相关的,
  
  (i)若该人向主管人或者是依照本法案的规定形式权力或履行职阅人,出示了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被促使出示虚假的证明文件,
  
  (ii)该人向主管人或依照本法案的规定形式权力或履行职责的人,作出或被促使作出的声明,在重大细节上包含错误或误导性的信息。
  
  “(3)该人,
  
  (a)若该人进入澳大利亚,适用本条第(1)款的人,或
  
  (b)适用本条第(1)款或第(2)款的人,
  
  可以以规定的形式通知书记官以声明,因为通知中所确定的原因,该人为根据具体情况,拟适用或适用该款规定的人。
  
  “(3A)若
  
  (a)若该人给予书记官第11A条所规定的通知,
  
  (b)向该人签发了签证,
  
  则签发签证之人必须签署该签证,以声明他或她认可签证持有人,因为第11A条中的通知所规定的原因,为适用或拟适用11A(1)款规定的人。
  
  “(4)若
  
  (a)该人对书记官给予了第11条规定的通知,
  
  (b)已对该人签发了入境许可证,
  
  则签发该入入境许可证的人,应当签署该入境许可证,以声明他或她承认入境许可证的持有人,因为第11A通知中所规定的原因,根据具体情况为适用11A(1)款或第(2)款规定的人;
  
  “(4A)若没有本法第67条概括性的限制,依(3A)款或第(4)款之宗旨,规章可以对签证或入境许可证适用密码或缩写予以签署,作出规定。
  
  “(5)依本条之宗旨,某人视为规避主管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第(6)款和第(7)款规定所列明的情况。
  
  “(6)为本条之宗旨,如具备以下情况,应视为该人为进入澳大利亚境内的目的而规避主管人:
  
  (a)该人在1959年6月1日之前进入澳大利亚,当时,她或他为船舶的工作人员,或在编人员,且,
  
  (b)该人在进入澳大利亚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抛弃了该船舶,或未经许可而缺席。
  
  “(7)依本条之宗旨,若某人在没有常驻主管人(警察除外)的地方(澳大利亚资源设施或澳大利亚海洋设施除外)进入澳大利亚(不论是在该条生效前还是生效后),则该人应该被视为为进入澳大利亚而规避主管人。
  
  “(8)在本条中,某人出示或被促使出示虚假文件是指,该人出口或被促使出示的文件是虚假的,不论该人是否知道其为虚假;
  
  “(9)在本条中,某人出示或被促使出示旅客卡片中的信息,在重要细节上是虚假的或误导性的,是指该人出示或被促使出示了此类旅客卡片,不论该人是否知道其包含的信息在重要细节上是虚假或误导性的;
  
  “(10)在本条中作出或促使作出的声明,在重要细节上是虚假的或是错误的,是指该人作出了或促使作出了该声明,不论该人是否知道陈述的细节是虚假的或误导性的。
  
  “(11)被判定有罪且被命令在监狱之外的惩戒机构予以限制的人,应当为本条之宗旨,被认定为有罪且被判处监禁,该监禁的期间等于他或她被限制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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