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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半薄膜舱柜在计及第三十一条内部压力后之结构分析,应依对薄膜舱柜或独立柜所能适用之规定进行之。 四甲型独立柜在计及第三十一条内部压力后之结构分析应经认可。在计及第三十一条之内部压力与第三十八条之任何腐蚀裕度后,货舱柜之板厚至少应符合认可标准对深舱之要求。在认可标准所未包括之部分,如在支撑构件处之结构,其应力在尽可能考虑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五条之各项负载及在支撑构件处船舶之挠曲后,应以直接计算法决定之。 五乙型独立柜应适用左列规定: (一) 动与静负载之影响应用以决定结构对塑性变形、皱曲、疲劳损坏及裂痕扩展之适应性。并应依第三十三条有限单元分析法或类似方法及破裂力学分析或同等方法进行统计波浪负载分析。 (二) 应进行三维分析以评估船体之应力水准。此分析模型应包括附有支撑构件之货舱柜与键固系统及船体之合理部分。 (三) 应对在不规则波浪上特定船舶之加速度与运动,及船舶与其货舱柜对此等力与运动之反应进行完整之分析。但此等数据得由相似船舶获得者不在此限。 (四) 皱曲分析应考虑及最大之制造公差。 (五) 如主管机关或验船机构认为必要,得要求模型试验以决定应力集中系数与结构件之疲劳寿命。 (六) 疲劳负载之累积效应符合左式规定: ∑= (ni/Ni) + (10^3/Nj) ≦Cw 式中: ni为在船舶寿命期内,每一应力级上之应力循环次数。 Ni为依富勒 (Wohler) (S-N) 曲线各别应力级至破裂时之循环次数。 Nj为因装载及卸载之疲劳负载至破裂时之循环次数。 Cw之值应小于○.五。但经主管机关或验船机构之特别考虑,依用以建立富勤 (S-N)曲线时之试验方法与数据,得采较○. 五为大比一.○为小之值。 六丙型独立柜应适用左列规定: (一) 依内部压力为准之构材尺寸,其计算依左列规定: 1 承受内部压力之压力容器包括其突缘、承受压力构件之厚度与形状,应依认可之标准决定之。其计算应以一般压力容器之设计原 理为准。在压力容器承受构件上之开口,并应依认可之标准加强 之。在计算时对第三十一条之设计液体压力亦应予考虑之。 2 当依第四十三条第十一款规定施行检查与非破壤试验时,前述计算所用之焊接效率因素应取○.九五。但考虑及所采用之材料、 接头型式、焊接程序及负载型式等其他因素后,该值得增至一. ○。对于处理压力容器,主管机关或验船机构得接受局部非破坏 试验,但不应低于第四十三条第十一款第二目之 (二) 之规定, 并应依所采用材料、设计温度、制造材料之零韧性转变温度、接 头型式与焊接程序等因数定之,但在此情况下所采用之效率因数 不应超过○.八五。对于特殊之材料,上述因数应依焊接接头个 别之机械性能予以减小。 (二) 皱曲标准应依左列规定: 1 压力容器承受外部压力及因其他负载所生压缩应力者,其厚度与形状应达认可之标准。其计算应以一般认可压力容器之皱曲理论 为准。其因板缘未对准及在规定之弧长或弦长范围内与真圆形间 有椭圆度或失圆度而引起理论与实际皱曲应力间之差别应充分考 虑。 2 验算压力容器皱曲所采用之设计外部压力Pe,不应小于左列之值:Pe=P1+P2+P3+P4 (巴) 式中: P1为真空泄压阀之设定值。如未装置真空泄压阀,该容器之 P1应作特别之考虑,通常并不应小于○.二五巴。 P2为含有压力容器或压力容器一部分之全围蔽空间所装置压 力泄压阀之设定压力。在其他空间P2之值等于零。 P3为因绝热层之重量与收缩量、壳板之重量包括腐蚀裕度、 及压力容器所可能承受之其他杂项外部压力等负载作用于 容器外壳之压缩力。此等压力包括并不限于货舱柜突顶之 重量、塔与管路之重量,部分充注状况下货品之效应、加 速度及船体挠曲。有关外部或内部压力或两者局部之影响 亦应考虑之。 P4为在露天甲板上之压力容器或部分压力容器,其水头压力 所生之外部压力。在其他部位P4等于零。 (三) 静及动负载之应力分析,依左列施行之: 1 压力容器之构材尺寸依前二目之规定决定之。 2 在支撑构件及在支撑件之外壳连接处应予计算之负载与应力,应采第三十条所能适用之负载。在支撑构件处之应力应符合认可之 标准。在特殊情况下,主管机关或验船机构并得要求作疲劳分析 。 3 如主管机关或验船机构认为必要时,得要求对二次应力与热应力予以特别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