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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这项工作专业性、系统性很强,各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主抓,指定业务部门和专人负责,掌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运作流程,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与本项目中标保险经纪公司的合作,支持行业协会配合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展宣传培训和推广工作。要主动指导本级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筹备,具备条件的地方应通过行业协会派员进入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指导相关工作,并收集相关信息。 开展统保示范项目是一项创新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各地要高度关注市场反应,主动了解旅行社的意见,加强与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努力实现统保示范项目的预期目标。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宣传材料 一、什么是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 第一,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以下简称统保示范产品)是国家旅游局为更好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牵头推动实施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产品。 第二,统保示范产品是国家旅游局在总结以往旅行社责任保险及地方统保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三年时间筹备并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在保险经纪人的协助下,通过依法履行招标程序,与保险公司竞争性谈判产生的,整个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目前,条款和费率已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同意。 第三,统保示范产品是用20000余家旅行社的规模预期和保险公司博弈后产生的,体现了保险“大数法则”的优势,代表了广大旅行社的利益,符合行业的需求。 第四,关键词是责任、统保和示范。 责任: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依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因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经旅行社责任保险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认定被保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统保:六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共担风险,统一产品责任范围、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推广;更多的旅行社共同参与。 示范:不强制、不排他,靠保障、价格和服务赢得旅行社的支持。 二、为什么要推出统保示范产品? 第一,因为旅游活动链条长、环节多,国内外目的地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不断增加,一个大的责任事故就会让旅行社破产倒闭,必须要有应对风险的手段,这就需要责任保险。 第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旅行社面临的责任赔偿风险越来越高,加之游客的维权意识、索赔意识越来越强,客观上要求旅行社投保保障更为全面、额度更高的保险,但旅行社又不希望保费过高,那只有团结起来,走“团购”统保之路,降低保费。 第三,上保险就要按照保险的规律来做事。保险的规律就是要有规模,有了规模,保险公司才能给予旅行社更好的条件、价格和服务。 第四,旅行社单独投保,由于对保险专业不熟悉,对保险公司的运行规律不明白,又没有规模,不具备和保险公司谈判的能力,没有话语权。一省一市的统保,规模仍然有限,难以应对重特大涉旅突发事件。只有全国统保才能改变这种不利的局面。 第五,以往实践证明,现有的旅行社责任险保障不全,服务不到位,“索赔难、理赔慢”,一旦出险,保险纠纷旷日持久,效益好的旅行社被拖垮,效益差的旅行社没有能力承担巨额的赔偿责任,被迫倒闭,游客无法获得赔偿,最终不得不由政府买单。 因此,通过统保,集中全国的规模,打歼灭战,才能走出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困境,把旅行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从“索赔难”、“理赔慢”、“游客闹”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好本职工作。 三、统保示范产品有何特点? 第一,保障更全 (1)包括了6种疏忽、过失导致旅行社的赔偿责任。 (2)包括了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导致的旅行社的赔偿责任。 (3)包括了随团工作人员的疏忽、过失导致的旅行社的赔偿责任。 (4)包括了旅行社因其或旅游辅助服务者(地接社、饭店、景区、车船、餐饮等)的经营场所发生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件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