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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规划期内,必须从江西省情出发,紧紧抓住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以对人民、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全省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统筹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用地,统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土地资源利用,积极探索土地利用的新模式,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的要求,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和管理,坚持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的原则。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区域性中心城镇、重大支撑产业项目发展用地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保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民生工程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相协调。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路,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低效粗放向高效集约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引导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原则。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区域发展和城乡建设用地,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切实抓好以“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构建生态文明的宜居城乡环境。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原则。按照加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强化土地规划制度的落实和规划管理手段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实施共同责任,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 江西省是中部崛起战略区的重要省份,地处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三角的交汇处,是我国东部产业转移的重要枢纽、重要的粮食主产省、原材料基地、制造产业基地。按照“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建设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龙头的“绿色生态江西”和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战略定位,规划期间江西将实现以下主要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8894亿元,三大产业比例调整为13∶52∶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150亿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5%,森林覆盖率达63%,新增水土流失治理规模达9333平方公里以上,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大5.98万公顷,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到2020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34347亿元,三大产业比例为10∶55∶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500亿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化率达到55%,森林覆盖率维持在63%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规模达1.9万平方公里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再下降10%,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得到治理。 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土地利用战略为: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大力推进“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按照供给引导需求的原则,合理调控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和效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走内涵挖潜道路;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的适应性;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适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