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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园地和林地布局。规划期间,通过合理调整布局和品种结构,重点在赣南、赣中等丘陵区和赣东、赣西低山区发展优质果园和茶园,建设优势水果产品基地和茶叶生产基地,提高产品质量。合理开发宜园荒山荒坡,适度增加园地面积,大力改造中低产园地,不断提高园地利用效益。林地布局重点保障鄱阳湖平原区、省境周边山地区及赣江、抚河、饶河、修河、信江等五大江河源头生态敏感区,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增加林地面积。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用地调查和规划,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对于新建畜禽场(小区),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发展畜禽养殖,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第二节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一、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规划期内,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城乡用地建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城镇用地流转,确保城乡用地总量,重点保障重大支撑产业用地、民生工程用地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 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61800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5.76%,比2005年增加55589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预期为215000公顷,比2005年增加3153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426000公顷以内,比2005年减少2867公顷;盐田控制在62公顷以内,比2005年增加1公顷;特殊用地控制在28493公顷以内,比2005年增加32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预期为81812公顷,比2005年增加1704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预期为210433公顷,比2005年增加6629公顷。 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67500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6.40%,比2005年增加161289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预期为275000公顷,比2005年增加91532公顷;农村居民点控制在420000公顷以内,比2005年减少8867公顷;盐田控制在63公顷以内,比2005年增加2公顷;特殊用地控制在33746公顷以内,比2005年增加85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预期为114667公顷,比2005年增加4989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预期为224024公顷,比2005年增加20220公顷。 二、合理布局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根据城镇化进程,按照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扩大生态用地的要求,合理调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科学安排城镇建设用地,统筹安排中心城市与建制镇发展用地。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普通住房等民生工程用地。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禁征而不用与闲置土地;严禁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和基本农田。 --工矿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合理安排工矿用地,重点保障工业(园)区用地,引导工矿用地向工业(园)区集中。重点保障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开发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用地;科学安排全省其他开发(园)区用地,重点支持特色园区建设,鼓励工业产业基地和鼓励特色园区的发展,工业用地要向产业基地倾斜,工业项目向特色园区集中,尽量控制独立选址的工业项目,重点保障光伏产业基地、铜产业基地、香港工业园和共青城青年创业基地等用地。工矿用地主要形成以“九江-南昌-赣州”和“萍乡-新余-上饶”组成的工业经济产业带,在此基础上通过联动和区域协作,促进“景德镇-鹰潭-抚州”和“大余-赣州-瑞金”产业带发展,构成明晰的两个“十字”工业用地带。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编制好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点相对集中建设;适度撤并自然村落,加快中心村建设,逐步形成既保持传统乡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加大整治空心村、整理复垦砖瓦窑场和废弃工矿用地的力度。支持新农村建设,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科学安排农村道路、水利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用地,各项建设必须符合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理,改善村镇环境。 --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规划期内,交通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衔接互补,建立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新建及改扩建铁路37条、高速公路33条、改扩建干线公路4791公里、机场4个;能源建设方面,按照引进特高压电网、支持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入赣的要求,统筹安排能源用地,重点保障国家、省重点能源建设项目用地;水利建设重点保障国家和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强长江、五河与鄱阳湖等河道、河口的清淤疏浚和整治,对现有圩堤和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实施多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包括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