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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煤炭厅、省国资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快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面向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不断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大胆革除科技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多出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协同单位: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文化厅牵头的工作: 1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协同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着力建设“五大特色文化产业区”,推进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文化精品工程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宗教事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5推出一批地域特色鲜明、适合旅游观赏的演艺节目和文化产品,实现文化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 协同单位: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省广电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广电局牵头的工作: 1发展广播影视事业。 2完成村通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做好“三网”融合工作。 协同单位: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的工作: 1发展新闻出版事业。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人口计生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体育局牵头的工作: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协同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强村级体育活动场所建设。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文物局牵头的工作: 做好文物工作。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八)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共同牵头的工作: 继续实施科普惠农计划。 协同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刘维佳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抓好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的落实。主要包括: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引黄北干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和病险水库加固任务;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组织实施好碳汇造林项目,不断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 |